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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爱卫办关于开展秋季病媒生物集中消杀的公告

索引号 719776475-GK-2011-41777 发布日期 2011-09-13 17:12
来源 市爱卫办
内容概述 安康市爱卫办关于开展秋季病媒生物集中消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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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巩固提升病媒生物防制成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以实际行动迎接省级园林城市技术调研和考核验收。定于9月15日―9月25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秋季病媒生物集中消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消杀范围:
  全市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宾馆饭店、商场超市、医疗机构、港口车站、机场码头、交通干道周边废旧回收点、食品加工、餐饮行业等。重点做好中心城区及周边乡镇范围内农贸市场、垃圾站台、公园绿地、河道湖泊、城乡结合部、广场社区、居民小区以及人员聚集公共区域的集中消杀工作。
  二、消杀要求:
  1、在公告规定的时限内,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负责组织在鼠道、鼠洞及鼠类觅食、饮水等活动场所投放“溴敌隆”毒饵灭鼠。对蚊蝇孳生地,如垃圾收集容器、下水道口、绿地及建筑物周围,喷洒“聚酯”类滞留药品消杀蚊蝇。
  2、市爱卫办负责组织安康病媒生物防制服务队,利用大型超低容量空间喷洒药物,对中心城区和周边城乡结合部、农贸市场、河道湖泊、排污沟渠、垃圾站台、公园绿地、居民小区以及人员聚集公共区域等场所进行集中消杀。
  3、各县区爱卫办和高新区管委会负责组织辖区单位、周边乡镇办事处干部职工和居民群众集中开展环境卫生整治活动,清理室内外卫生死角和乱堆乱放,清除积存污水、淤泥、杂草和露天粪坑,垃圾、酣水做到密闭收集及时清运,有效控制病媒生物孳生、繁衍。
  三、注意事项
  1、投药期间广大市民要做好食品、粮油等物品储藏,断绝鼠粮,提高防制效果。投药5-7天后,应对消杀区域内进行清扫鼠粪、封堵鼠洞、修补鼠咬痕迹等工作,妥善处理好鼠尸。
  2、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做好投药期间安全宣传,制定集中消杀安全预案,明确职责分工。各级各类学校和幼托机构要加强消杀安全防范,防止消杀药物中毒发生。
  3、本次消杀统一使用0.005%溴敌隆毒饵,为粉红色条状或颗粒状。其毒效慢,配制使用浓度低,是较为安全的灭鼠剂。要管好儿童及宠物,避免发生意外事故。一旦误食,应立即送就近医院救治。
  4、喷雾消杀时,请广大市民将食物封盖处理,关好家中门窗,不要围观和随意触摸消杀药物以及设施设备,远离喷洒场所,防止药剂引发身体不适。
  5、消杀药械必须在指定的消杀服务机构购买,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经营、销售和使用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消杀药械。
  6、咨询、举报电话:市爱卫办:3210589 市疾控中心:8183125。  

安康市爱卫办 
二〇一一年九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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