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安康市人民政府 >部门动态 > 正文内容

    政府1号令:强制封杀报废超期出租车辆

    作者:佚名 时间:2003-12-29 21:18 来源:本站原创 字号: 打印

     12月6日上午,安康城区金州广场西南角人头攒动,随着市政府高怀德副市长一声号令,一辆重型装载车起动重重砸向一批强制报废出租车和“摩的”。从此拉开了全市清理整顿规范出租车市场的序幕。
      这次行动是贯彻市政府2003第1号令采取的重要步骤。在报废车辆现场,各地围观的群众无不拍手叫好。
      记者在11月13日黄玮市长签发施行的政府第1号令——《安康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暂行)》第四章第十六条第四款中看到,“出租汽车营运年限以国家《汽车报废标准》规定的年限为准,凡达到该年限的车辆和证照手续不全,车型、类别、技术状况、环保等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低档车,由公安、交通管理机关进行强制报废。”
      在报废现场,汉滨区交警大队副大队长苟小良告诉记者,今天现场报废了11辆出租车和20辆“摩的”。截至目前,汉滨已报废“摩的”561辆、出租车281辆。
      经了解,我市目前客运出租汽车(含三轮机动车“摩的”)总数已达到3200辆。由于总量失控,特别市以客运三轮车为主的低档次车占去出租市场的绝大部分,造成经营性矛盾突出,更造成市场管理上的被动,乱停乱方现象普遍,加剧了交通堵塞。
      记者已获悉:市交通主管部门和运管部门已开始冻结各县区城区出租小轿车和各地车辆上“T”字牌照,停止机动三轮车上户。公安交警部门对达到8年的出租小轿车、面包车和机动三轮车一律实行强制报废。报废后收回《道路运输证》、《行驶证》、车辆号牌、注销经营资格和车辆户籍。同时,安康城区运营出租小轿车2004年1月1日起启用出租车计价器收费。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责任编辑:admin内容纠错 关闭本页
    下午好!我是安安
    点击我为您语音播报
    切换
    下午好!我是安安
    点击我为您语音播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