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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安康市委 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和园林城市的决定

索引号 719776475-GK-2011-39896 发布日期 2011-06-10 1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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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中共安康市委 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和园林城市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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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安康市委文件
安发[2011]5 号

中共安康市委  安康市人民政府
关于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和园林城市的决定
(2011 年6 月5 日)

  为进一步提高中心城市建设管理水平,改善人居环境,完善城市功能,打造城市品牌,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实现省级卫生城市达标、继续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目的地的基础上,在全市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和园林城市(以下简称新一轮“双创”)工作。

  一、新一轮“双创”工作的重要意义

  (一)开展新一轮“双创”工作,是实现“四个翻番”的现实需要。“十二五”时期,是安康基础设施条件根本改善、循环产业体系基本形成、人民生活基本赶上全省平均水平的关键时期。全市上下将以科学发展、富民强市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把统筹城乡发展作为战略抓手,把事关安康长远发展的“十大建设”作为根本支撑,努力实现生产总值、城乡居民收入、财政收入、工业增加值“四个翻番”。推进科学发展、富民强市,实现“四个翻番”目标,必须着力创优发展环境。在实现省级卫生城市达标、继续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目的地的基础上,扎实开展新一轮“双创”工作,将进一步加快安康城市建设、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位、规范城市管理、增强城市辐射力,使安康山水更绿、城市更美、社会更文明、人与自然更和谐,为建设富裕生态文明和谐安康搭建良好平台。
  (二)开展新一轮“双创”工作,是推进城市化进程的有效途径。加速城市化建设步伐,不断缩小城乡差距,着力解决“三农”问题,是安康“十二五”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今后五年,全市将积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跟进西部强省建设步伐,按照“3个100 万”的人口布局,加快中心城市、县城和重点集镇及新型社区建设,五年新增35 万农民进城入镇定居。以统筹城乡为战略抓手,加快城市建设,提高管理水平,提升服务市民能力,就必须乘势开展新一轮“双创”工作,把安康建设得更加整洁优美、舒适宜居、充满活力,创造条件迎接农民进城,携手共建美好城市、共创美好生活,让广大干部群众更好地分享“双创”工作带来的成果和实惠。
  (三)开展新一轮“双创”工作,是改善群众生活的迫切要求。顺应人民愿望、改善群众生活,是各项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随着经济社会的加快发展,人民群众对城市环境、生态质量、服务水平、文明风气等方面要求越来越高。三年来,创建省级卫生城市和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工作,解决了不少群众多年来想解决而解决不了的实际问题,也使广大群众对巩固提升双创成果、让城市变得更美好而充满期盼。通过开展新一轮“双创”工作,进一步扩大创建成果,将会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

  二、新一轮“双创”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四)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四个翻番”的目标,发扬迎难而上、锲而不舍、团结协作、奋勇争先的“创卫”精神,按照依法创建、科学创建、为民创建的总体要求,重点实施十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和十六项专项整治行动,建立健全城市长效管理机制,城乡联动,市县区联创,全民参与,争创国家卫生城市和省级、国家园林城市,以“双创”工作为抓手推动安康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五)基本原则:坚持以人为本,紧紧抓住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解难题,让广大人民群众受益和满意。坚持标本兼治,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大力推进制度创新,不断完善城市建设管理的长效机制。坚持属地管理,充分发挥各级各部门的职能作用,形成齐抓共建的强大合力。坚持群众参与,广泛发动群众,把群众作为创建工作的主体。
  (六)总体目标:通过创建,到2014 年把安康中心城市创建成为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园林城市,实现城市整洁优美、社会文明进步、人民健康幸福,广大人民群众真正在创建中得到实惠,幸福指数得到提升,山水园林、生态宜居、文明和谐的现代化城市格局基本形成。
  主要达到以下六项控制性目标:
  一是城市生活垃圾及粪便无害化处理率大于80%,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大于80%;二是编制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大于36%,绿地率大于31%,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大于8.5平方米,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大于5 平方米,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大于70%,林荫路推广率大于70%,无发生破坏园林绿化成果、城市市政建设、城市管理等方面的重大恶性事件;三是空气污染指数小于100 的天数大于全年天数的70%(或达到国际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无重大、特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发生;四是病媒生物鼠、蚊、蝇、蟑螂控制在国家标准以内,无食品安全事故、甲乙类传染病暴发疫情发生;五是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大于96%,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大于85%,新农合参合率大于92%;六是市民对城市卫生状况满意程度高于90%,群众反映问题解决或答复率高于90%。

  三、新一轮“双创”工作的创建范围和实施步骤

  (七)创建范围:安康中心城区38 平方公里建成区及汉滨区周边恒口、五里、大同、建民、关庙、张滩、县河、吉河、瀛湖、流水、江北、老城、新城等13 个乡镇(办事处)和安康高新区托管的21 个村;各县同步创建省级、国家卫生县城、卫生集镇、园林县城、园林集镇。
  (八)实施步骤:创建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一是安排部署阶段(2011 年3 月至6 月);二是全面实施阶段(2011 年7 月至2013 年2 月),期间完成省级园林城市创建任务;三是申报和迎接暗访、技术评估阶段(2013 年3 月至12 月);四是考核验收阶段(2014 年1 月至10 月)。

  四、新一轮“双创”工作的主要任务

  (九)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按照“打造核心、开发江北、提升江南、西进东延”的思路,以安康市城市总体规划为依据,以完善路网、拓展空间为重点,以重点项目建设和改善市政设施为支撑,加快四校北迁、八馆建设、东西二坝防洪保安、城市骨干路网、“一江两岸”建设、旧城改造、江北新区建设、安康铁路客运枢纽、环境治理、东坝张滩片区开发等十大标志性工程建设。建成江北、高新区生活污水处理厂,江北生活垃圾处理场和安康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全面提升中心城区城市承载能力。按照建管并重、合理布局的原则,全力抓好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市场建设、停车场和客运站建设、交通设施建设、公园广场绿地和绿化建设、市容景观建设、城中村改造、道路提升改造和背街小巷改造、农村环境建设、公共卫生建设等十大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实现城市交通方便快捷、功能设施配套完善、人居环境安全舒适、幸福指数显著提升。
  (十)提升园林绿化水平。按照“一心、两轴、三河、多带、外环”的思路,围绕大绿围城、城在林中、林在城中、林城交融的目标,高起点编制安康中心城区绿地系统规划,加快城市公园广场绿地景观建设,提升“一江两岸”绿化水平。继续加强中心城区周边山体和公路、铁路沿线绿化,大力开展园林式单位、园林式居住区创建工作,做到“一区一绿景,一楼一绿地”,形成“点上绿化成景,线上绿化成荫,面上绿化成林”的大框架、多层次的园林绿化格局。
  (十一)加强公共卫生管理。加快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步伐,实现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建立健全城市医疗服务、公共卫生和卫生保障体系,加强社区卫生、农村卫生、新农合、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等工作,落实基本药物制度,做好重大传染病防治,全面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能力。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体系,落实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食品安全责任。加强城乡居民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切实落实爱国卫生、公共场所卫生、病媒生物防治、单位社区卫生等各项政策措施,不断提高公共卫生服务水平。
  (十二)深入开展综合整治。完善市容环境管理规划,大力实施清洁、畅通、美化、亮化工程,深入开展市容环境、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卫生、集贸市场、六小行业、单位社区及背街小巷、食品及生活饮用水卫生、交通秩序、建筑工地卫生、违章建设、户外广告及门头牌匾、环境噪声、病媒生物防治、河道沟渠、健康教育及传染病防治、居民小区、旅游市场秩序等十六项专项整治行动,实现城市环境卫生长效保持。加强环境保护,实现空气质量、水源地保护、水体环境、声环境指标全面达标。
  (十三)提高市民文明素质。把加强市民素质教育、提升市民素质、培育城市人文精神作为创建的重点常抓不懈。教育广大市民从自身做起,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市民公约,讲文明、讲礼貌、讲卫生。广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培育市民对城市的认同感、荣辱感和责任感,激发进取心和包容心。要大力提倡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形成勤奋向上、热情好客、包容守信、举止文明的市民新形象。开展根治陋习和文明劝导活动,督促市民自觉养成文明习惯。
  (十四)完善城市管理长效机制。把加强城市管理能力建设、建立完善城市长效管理机制贯穿于创建过程的始终,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的原则,健全完善“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城市管理体制,进一步理顺市、区、乡镇(办事处)、街道社区管理机制,落实管理责任。探索城市管理市场化运作机制,建立数字化管理平台,全面提升城市环境卫生、城市管理、交通管理、运政管理、公共卫生、食品安全、市场管理等执法能力和管理水平,从根本上建立和完善城市管理长效机制。

  五、加强对新一轮“双创”工作的组织领导

  (十五)建立强有力的组织领导体系。进一步完善市双创指挥部组织领导,继续坚持市区领导包片区联乡镇、部门包路段、个人包门前的包抓责任制。按照“硬抽人、抽硬人”的原则,调整充实双创办工作力量。完善“双创”片区工作机制。坚持“双创”工作“一把手”负责制和“一票否决”制,健全落实创建工作责任制和领导包抓责任制。各县区、各部门和中省驻安各单位要重视加强双创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切实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上手,负起第一责任。进一步加强“双创”干部队伍建设,把“双创”工作作为优秀后备干部培养锻炼的平台。
  (十六)加大对创建工作的资金投入。综合运用财政支持、专项投入、多方争取、部门参与等措施,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多渠道、多元化”的筹融资机制,积极推进投资多元化、产权股份化,本着“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吸引各类资金进入环卫、市政、园林、公用事业等行业,实现向经营城市要资金的良性循环,不断拓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融资渠道。财政部门要切实保障城市建设、管理和创建办公室的经费支出,各级各部门也要安排专项经费用于创建工作,保障创建工作稳步推进。
  (十七)营造浓厚的创建舆论氛围。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主渠道作用,利用各种平台,围绕创建重点任务,有重点、计划、分阶段推出创建专题报道和系列报道,全方位立体式反映创建工作进展情况,做到在声势和效果上大张旗鼓、浓墨重彩,在内容和形式上贴近群众、寓教于乐。充分利用大型户外公益广告、文化墙、电子屏幕、宣传车、手机短信等形式集中宣传“双创”相关知识。通过广泛深入地宣传,使创建工作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形成人人关心、支持和参与“双创”工作的浓厚氛围。
  (十八)坚持严格的考核奖惩机制。坚持将“双创”工作纳入全市目标责任制考核和各级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内容。健全完善科学的考核评价和监督奖惩办法,采取明查暗访、媒体监督、社会监督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双创”工作的监督检查。市委、市政府督查机构和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把“双创”作为督办、效能监察工作的重点,各级人大、政协要组织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不定期开展“双创”工作视察。健全考核激励机制,对创建过程中发现的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要及时进行总结推广;对工作扎实、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表彰和奖励;对重视不够、落实不力的部门单位,要重点督办,督促整改;对因工作不力、行动迟缓、推诿扯皮,影响创建工作的责任部门、单位和主要负责人实行责任追究,情节严重的实行“一票否决”。在督查检查和考核奖惩中要严格标准,做到敢抓敢管,求真务实,强力推动创建工作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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