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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半年完成交易55.37亿元

    作者:余方 时间:2019-07-29 09:37 来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字号: 打印

      2019年1月至6月,我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完成交易量597笔,交易额55.37亿元,增收节资3.76亿元,交易量、交易额分别较去年同期增长50%、586%。其中: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219笔,中标金额16.50亿元,节省资金2.42亿元,节资率11.63%;政府采购292笔,中标成交金额21.97亿元,节省资金0.33亿元,节资率1.48%;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86笔,成交金额16.90亿元,溢价增收1.01亿元,溢价率6.36%。
      上半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坚持三个“大力推进”,市级交易项目应进全进基本实现,平台覆盖范围、交易量不断拓宽和提高,进一步促进了公共资源公开透明阳光交易。一是大力推进应进必进。严格依据《安康市级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和《安康市级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17年版)》规定,加强与相关行业监管部门沟通联动,查阅项目信息4千余条,开展约谈6场9人次,纠正场外交易行为6起,市级(含高新、恒口、瀛湖开发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政府采购实现应进全进。二是大力推进拓宽平台覆盖范围。全面开展县区公共资源交易调研和项目数据调查,深入了解县区公共资源项目进入平台交易存在问题和困难。积极为县区提供优质服务、解决实际困难,在县区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水利工程全部进入平台交易的基础上,部分县区建设工程、政府采购等项目陆续进入平台交易,平台交易量不断提高。三是大力推进阳光交易。实行公共资源交易全过程信息公开,不断优化见证、场所、信息、档案、专家抽取等服务。对交易活动过程中发现的涉嫌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向行业监管部门通报并配合检查调查,有力促进了公开透明交易环境的形成。
      下一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的指导意见》精神,加快推进清单内公共资源平台交易全覆盖,努力在全市范围内尽快做到“平台之外无交易”。加快以信用监管为重点的制度建设,创新监管体制,努力探索推进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加快全流程电子化交易进程,进一步精简办事流程,推行网上办理,努力推动公共资源交易从依托有形场所向以电子化平台为主转变。对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标准》,加快场所设施、电子系统和内控制度建设升级,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使全市公共资源交易流程更加科学有效,交易活动更加规范有序,市场主体获得感进一步增强,为营造全国一流营商环境和加快建设西北生态经济强市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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