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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二00四年春季人才交流洽谈会的通知

索引号 719776475-GK-2004-352 发布日期 2004-05-13 15:54
来源 本站原创
内容概述 关于举办二00四年春季人才交流洽谈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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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事(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各企事业单位:
  为推动我市人才资源市场配置,满足企事业单位对人才的需求,给应往届大中专毕业生、专业技术人员和社会流动人才提供择业机会,经研究,决定召开安康市二00四年春季人才交流洽谈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会议时间:二00四年四月三日
  二、会议地点:安康师范专科学校(安大)礼堂
  三、参会对象:
  1、下列单位可进场设置摊位
  (一)有编制缺额的全民事业单位;
  (二)全市各类企业单位;包括全民企业、股份制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合资企业、乡镇企业等;
  (三)民办事业单位;
  (四)中省驻安单位。
  2、下列人员可以进场应聘:
  (一)应往届大中专毕业生及二零零四年毕业生;
  (二)人才入库生;
  (三)有一技之长的非在职人员;
  (四)离退休及下岗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五)有流动意向的其他人员。
  四、宣传计划:
  交流会信息将在《安康日报》、《三秦广播电视报安康版》、《安康市政府信息网》、《安康人才网》、有关电视台及电台发布消息及广告,并在有关新闻媒体公布报名参会单位。交流会后人才市场将继续在《三秦广播电视报安康版》、《安康人才网》公布招聘信息,办理委托招聘业务。
  五、服务项目
  (一)现场签订就业协议;办理求职登记、人才输出登记;现场办理人事代理手续;大中专毕业生入库手续;
  (二)每展位配备一张桌子,两把椅子。
  (三)展位名称统一制作,每展位提供两名工作人员午餐和饮水。
  (四)3月26日前报名参会的招聘单位,其单位名称在部分宣传媒体中刊发。
  (五)代为联系交通、食宿、广告发布,费用自理。
  六、摊位设置要求:
  需要设置招聘宣传摊位的企事业单位,于4月1日前持单位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副本、招聘简章到市人才市场报到,交180元摊位费,并商议有关参会事项。
  七、组织领导
  各县区人事(人事劳动)部门要积极引导大中专毕业生到人才市场求职,解放思想,提高按市场规律配置人才重要意义的认识,积极参与人才市场交流,拓展人才安置就业渠道,为建设绿色安康做贡献。
  联系电话:3228444


                         二00四年三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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