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安康市人民政府 >生活提示 > 正文内容

    平利县设立家庭暴力报警中心

    索引号 719776475-GK-2010-33702 发布日期 2010-09-21 10:06
    来源
    内容概述 平利县设立家庭暴力报警中心
    【字体: 分享:

        为了进一步预防和打击家庭暴力违法犯罪,促进家庭和睦,构建和谐平利,平利县公安局、县妇联会联合在全县公安机关设立家庭暴力报警中心,同时建立工作制度,规范工作台帐,统一印制了《平利县家庭暴力报警登记簿》,和《平利县家庭暴力报警协同处置登记簿》,实行专人负责。    中心工作职责是接到家庭暴力报警后,公安机关及时出警,并与妇联协同、妥善处置事件。公安局、妇联每季度要汇总研判本县的家庭暴力处置工作情况,并上报市公安局、市妇联,以便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责任编辑:李琼内容纠错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