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安康市人民政府 >生活提示 > 正文内容

    陕西省应急救援总队成立

    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保障社会和谐稳定

    索引号 719776475-GK-2010-33305 发布日期 2010-09-13 09:05
    来源 陕西省政府网
    内容概述 陕西省应急救援总队成立
    【字体: 分享:

       9月9日上午,濛濛秋雨中,省政府在省消防总队综合模拟训练基地举行隆重的陕西省应急救援总队成立揭牌授旗仪式暨应急救援业务技能汇报表演大会,这标志着陕西省应急救援总队正式成立。省委常委、副省长洪峰,公安部消防局副局长朱力平少将为“陕西省应急救援总队”揭牌,洪峰副省长为“陕西省应急救援总队”授旗并讲话。

     
      洪峰说,依托省公安消防总队,组建陕西省应急救援总队,是省委、省政府做出的一项重大决策,也是加快我省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一个重要的里程碑。省应急救援总队的成立,有利于促进全社会安全保障系统的建立,有利于提高全省应对和处置灾害灾难的能力,有利于维护社会和谐的稳定。
     
      洪峰指出,当前,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正处于一个快速发展的重要历史时期,与此同时各类自然灾害、事故灾难也进入了一个多发频发期,社会不稳定因素明显增多,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和应急抢险救援工作十分艰巨。进一步加强应急救援工作是各级党委和政府践行“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的重要体现。各级领导干部和每一位应急救援工作人员,要牢记我们是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忠诚卫士,要不怕牺牲,不怕艰险,枕戈待旦,不辱使命。
     
      洪峰强调,要切实抓好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建设,要把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列为各级党委、政府长期而重要的工作任务。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应急救援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把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纳入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内容,把应急救援各种费用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切实加强应急救援队伍的基础建设和能力建设。各市、县(区)要在年底基本完成应急救援队伍组建工作。
     
      据了解,新组建的省应急救援总队将承担全省范围内重大、特别重大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安全和社会安全等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任务。总队下设应急救援支队和省级专业应急救援队。目前已成立有医疗救护、森林灭火、矿山抢险、地震等专业应急救援队和十一个地市的应急救援支队。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罗振江、省政协副主席李进权、省政府秘书长秦正及相关领导出席了大会。省政府党组成员、省公安厅厅长王锐主持了揭牌授旗仪式。
     
      揭牌授旗仪式结束后,西安、宝鸡、汉中、延安、榆林消防支队进行了精彩的应急救援业务技能汇报表演。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责任编辑:李琼内容纠错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