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安康市人民政府 >生活提示 > 正文内容

    中国气象局启动重大气象灾害(台风)Ⅳ级应急响应命令

    索引号 719776475-GK-2010-33238 发布日期 2010-09-10 10:40
    来源 中国气象局
    内容概述 中国气象局启动重大气象灾害(台风)Ⅳ级应急响应命令
    【字体: 分享:

    编号:2010—48号

      中央气象台发布台风蓝色预警,今年第10号热带风暴于9月8日05时在我国台湾地区恒春半岛鹅銮鼻南偏东方大约95公里的海面上生成,风暴中心将先以每小时10~15公里的速度向偏西方向移动,将向广东东部到福建南部一带沿海靠近,强度逐渐加强,并可能于9日夜间到10日上午在这一带沿海登陆。

      根据上述情况,中国气象局应急办、减灾司、预报司、观测司,气象中心、卫星中心、信息中心、气候中心、探测中心、公共气象服务中心、报社、华风集团、广东、福建省气象局立即进入Ⅳ级应急响应状态。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气象灾害应急响应工作流程做好应急响应工作。其他可能受到影响的省(区、市)气象局做好应急响应准备。

      特此命令。

    命令人:矫梅燕
    2010年9月8日8时30分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责任编辑:张子怡内容纠错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