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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融资租赁系统:为中小企业发展提供安全便捷融资平台

    索引号 719776475-GK-2010-33046 发布日期 2010-09-07 11:23
    来源 城乡经济特刊
    内容概述 融资租赁系统:为中小企业发展提供安全便捷融资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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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促进租赁业健康发展,更好为中小企业融资租赁业务创造良好环境,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根据租赁业界要求,依托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公示系统建设的租赁物权利公示平台,融资租赁登记公示系统于2009年7月20日上线运行,通过征信中心官方网站(www.pbccrc.org.cn)为全国融资租赁提供登记和查询服务。系统上线一年来运行稳定,用户不断增多,登记量和查询量稳步增长,为广大中小企业融资提供了安全便捷的服务平台。

           融资租赁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租赁物件和供货人的选择,向供货人购买租赁物件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租赁期限结束后,一般由承租人以象征性的价格购买租赁物件,租赁物件的所有权由出租人转移到承租人。融资租赁系统借鉴了国际动产担保登记最佳实践经验,参照现代公示登记理念设计而成,是中央式、基于互联网的全国集中统一的电子登记平台。这种登记方式完全可以满足公示租赁权利、维护交易安全的需要,同时最大限度保护当事人商业秘密,当事人可随时在互联网进行登记查询,大大降低了当事人交易成本。

           上线一年来,融资租赁系统运行稳定,用户不断增多,登记量和查询量稳步增长。截至2010年7月19日,全国共有17个省和直辖市的67家租赁公司注册为登记用户,包括金融租赁公司、中外合资租赁公司和内资试点租赁公司三类。这些登记用户占到全国各类租赁公司总数的40%。此外,商业银行、信托公司和财务公司也是融资租赁系统用户。该系统累计接受登记10662笔,查询2850笔,提供查询证明153个。登记中涉及的租赁财产较为多样,主要包括工程机械设备、医疗设备、印刷设备、纺织生产设备以及汽车和船舶运输工具等。

           该系统中,承租人为中小企业的登记有3000笔,约占总登记量的1/3;依据初始登记中选填的租金金额,估算承租人为中小企业的租金金额累计约为244亿人民币,约占所有融资租赁合同累计金额的55%。融资租赁业正成为中小企业的一条切实可行的融资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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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责任编辑:邹亚康内容纠错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