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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征求7.18特大自然灾害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修改意见的通知

索引号 719776475-GK-2010-32163 发布日期 2010-08-12 18:57
来源 本站原创
内容概述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征求7.18特大自然灾害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修改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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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中省驻安有关单位: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批转市发展改革委关于7.18 特大自然灾害恢复重建规划编制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安政办发〔2010〕79 号),市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部门编制完成了《安康市7.18特大自然灾害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以下简称总体规划)。为使总体规划与各专项规划相衔接,更具指导性和操作性,现就征求总体规划修改意见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修改原则
       1、以部门为主。恢复重建项目数据与县区上报情况不一致的,县区政府要主动与相关部门联系,由部门负责衔接、核实,以部门上报数据为准。
       2、合理确定项目。各部门要对项目的真实性负责,对虚报、冒报和不属于恢复重建的项目,要予以删减。
       3、确保一致性。总体规划要与各专项规划的项目和数据保持一致。

       二、修改方法
       1、各部门对总体规划(电子版本)进行修改时,请用红色字体标出,以便区分已修改部分。
       2、对总体规划项目说明、项目汇总表的修改,专项规划的项目和数据也必须做相应修改和调整。  

       三、总体规划电子版本获取
       请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在市政府网站公告栏下载。

       四、时间要求
       请各部门于8月16日18时前,将修改后的总体规划(含附件内容),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市发展改革委投资科邮箱。
       邮箱地址: akjwtzk@126.com

       本次征求意见后,将形成总体规划上报文本,请各县区、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总体规划修改工作,按时完成修订任务。

       (联系人:王拥军  市发展改革委投资科科长 电话:3214949)

       附:718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812).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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