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高防汛抗洪抢险应急能力和水平,有效防御暴雨洪水灾害,增强广大群众防汛减灾意识,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经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定于2010年7月2日上午9时至11时在安康城区举行安康市防抗Ⅰ级汛情应急演练,7月1日进行预演。为了确保演练活动顺利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预演及正式演练期间,安康城区防汛指挥部将鸣放防汛警报,警报覆盖区内各机关单位和广大市民,在警报鸣放后请不要惊慌,不信谣、不传谣,保持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二、预演及正式演练期间,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对安康城区相关演练场地和道路实施警戒和交通管制,请广大市民和行人、车辆自觉服从管理。
三、7月2日上午10时前,市、区两级所有担负安康城区防汛撤离人员包干任务的单位,要对照《安康城区防汛抗洪预案》要求,组织干部前往包抓社区(村组)开展防汛减灾宣传教育和抗洪抢险组织动员工作(熟悉包联对象、撤离安置地点、路线等)。
特此通告。
安康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2010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