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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河规范农民建房收费

    作者:周本才 时间:2005-06-27 14:42 来源:白河县人民政府网站 字号: 打印

    为严格执行国家减负政策,保护农民切身利益,白河县积极采取措施,对农民建房收费行为进行了规范。首先是建立了涉农收费公示制度。各乡镇及村组把涉及农民建房收费的相关政策,及时在醒目的位置进行公示,重点明确国家明令禁止收取的农村宅基地有偿使用费、土地登记费、征地管理费等9个收费项目,并规定农民建房只收取5元土地注册登记发证费,农民建房中占用了集体耕地的,乡镇财政所可按税法规定收取耕地占用税,其它一切涉及农民建房的税收如圆木税等一律禁止收取。其次是严格执行亮证收费、凭票收费和依法收费。各级各部门在向农民收费时,必须凭价格主管部门颁布发的《收费许可证》、《收费员证》和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收费票据进行收费。同时,县上建立了涉农收费投诉举报制度。县物价局设立了“12358”价格投诉举报电话,对涉及农民负担的举报,县上坚决从严、从快处理。通过规范农民建房收费行为,群众满意度不断上升,干群关系进一步融洽,群众信访批次也较过去逐渐减少,同比下降了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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