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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阴县城镇职工居民医保有了新政策
索引号 | 719776475-GK-2010-29862 | 发布日期 | 2010-05-17 10:28 |
来源 | 本站原创 | ||
内容概述 | 汉阴县城镇职工居民医保有了新政策 |
今年,根据省、市出台新的医疗保险政策,汉阴县对城镇职工、居民医疗保险政策进行部分调整。新的医保政策简化了申报程序,增加了慢性病病种,规范了认定标准,有效减轻了参保职工和居民的医疗负担,保障了参保患者的基本医疗需求。
据了解,从2010年1月1日起汉阴县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相关政策有了新变化。城镇职工参保患者由原来个人直接申报调整为由参保单位统一收集资料在4月30日前到该县社保中心申报办理;城镇职工、居民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种由原来的9种调整到16种,居民医保学生儿童在16种门诊慢性病的基础上增加了10种;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自付比例在起付标准以上,除个人全额承担项目的医疗费用外,按照医院等级均下调10%;参保患者在办理转诊有关手续后,在安康市内转诊就医住院的,不按转外就医对待,自付比例不再增加10%。
新的医疗保险政策统一和规范了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和特种病的管理服务,为参保人员提供了更多的优惠政策和保障,大大方便了职工居民就医购药。截至目前,汉阴县城镇职工、居民参保人数已达到2703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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