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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河严把“四关” 确保食品消费安全

    作者:龚泽忠 时间:2005-06-20 14:17 来源:白河县人民政府网站 字号: 打印

    今年以来,白河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出发,以粮、肉、蔬菜、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饮料、酒、儿童食品、保健食品等食品为重点对象,从食品源头污染、生产加工、流通和消费四个环节严把质量安全安关,确保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

    一是严堵食品源头污染。设立专门机构对农业投入品、产地环境、农产品包装标识实行监管,对种植业产品农药残留超标、兽药残留超标和畜产品违禁药物滥用等现象实行专项整治;同时加快了农产品检验检疫基础设施建设进度,成立了专职执法队对制售、使用假冒伪劣农业投入品、私屠滥宰等行为予以严厉查处打击,并在全县推行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标准,规范种植、养殖方法,实行市场准入制和质量跟踪制。

    二是严格监督食品生产加工。通过严审企业生产条件、督促企业按标准生产、取缔无证生产的小作坊、建立食品质量安全责任制、加大抽查、巡查、回访、年审、强制检验力度、打击制假售假行为等措施强化监督生产加工各环节;进一步完善预警、奖励举报、快速反应、食品检测人员资质审核管理等制度,建立行政区域打假责任制,设立制假“黑名单”,以严守食品生产加工关。

    三是严保食品流通安全。经常性进行市场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假标识、假包装、假商标、不合格食品原料、病死注水肉、用甲醛、工业碱等有毒有害物质浸泡水产品、销售农药残留超标蔬菜水果、劣质大米或变质加工食制品等事件;对食品质量实行定向监测制,及时公布监测结果、市场预警、消费提示等信息。

    四是严防食品消费不安全因素。严格餐饮业、食堂卫生许可证审查制度,严把准入标准和卫生许可关;严密注意对小餐馆、小饮食摊点、小食品店、小加工作坊“四小”生产经营户的监管,建立食品卫生责任制,以有效遏制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通过一系列具体有效的措施,提高了该县食品消费安全系数,使广大人民群众买的放心、吃的放心,营造了一个良好的食品消费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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