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安康市人民政府 >安康要闻 > 正文内容

    驾驶员文明行车守则

    作者:佚名 时间:2009-04-30 14:20 来源:本站原创 字号: 打印

     

      一、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维护交通秩序;

      二、服从交通民警指挥,积极协助交通民警的管理工作;

      三、积极参加交通安全学习和宣传教育活动,并主动热情宣传交通安全常识;

      四、文明礼让,各行其道;

      五、按规定参加年检、年审,保持车容整洁,车况良好;

      六、不闯红灯、不越线、不酒后驾车、不疲劳驾驶、不超速、不超载、不违章超车、不开带病车、不违章开车、不违章变道、不违章使用灯光、不乱停放车辆;

      七、驾驶和乘坐二轮摩托车须戴安全头盔;

      八、小客车驾驶员和前排乘员须系安全带;

      九、车辆因故障等原因确不能行驶时,须立即将车辆移至不影响通行的地方,并采取必要的安全示警措施;

      十、遇交通事故须主动拨打报警电话,积极抢救伤者,保护现场。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责任编辑:李丹内容纠错 关闭本页
    下午好!我是安安
    点击我为您语音播报
    切换
    下午好!我是安安
    点击我为您语音播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