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下午,记者从安康城区治理机动车鸣笛反弹专项会议上了解到,即日起,我市将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机动车禁鸣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强对重点路段和重点时段的车辆鸣笛进行强化管理,努力创造宁静舒适的城市环境。
我市机动车禁鸣工作自2008年11月启动,通过广泛的社会宣传、设置禁鸣标志等措施,一段时期内城区的鸣笛现象明显减少。据统计,自2009年1月1日以来,交警部门共查处鸣笛车辆798辆,交通运管部门共查处鸣笛客运车辆345辆。但是近期以来,机动车在城区鸣笛呈高发态势,特别是在城区东西堤头、十字路口等路段和上下班高峰时期、夜间等时段较为严重,其中多为出租车等营运车辆为超速抢道、争抢顾客所造成,严重影响市民的生产生活。
为有效遏制机动车鸣笛反弹现象,会议决定,即日起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机动车禁鸣专项行动。会议要求,交通运管部门要结合打击“黑车”活动,调整、充实整治力量,坚持在重要路段、重点时段,重点对出租车、班线车、公交、面的和货运车进行监管,对违规鸣笛行为实行严罚重处,对性质恶劣的司乘人员办班培训。要督促客(货)运公司定期举办培训班,对司乘人员进行交通法规和警鸣通告的培训,杜绝鸣笛现象。交警、运管部门要督促新办的出租车公司停运一周,写出禁鸣书面保证;对查处的鸣笛司机,要罚其与交警一起进行为期3天的协勤;对单位车辆鸣笛的,在处罚司机的同时,还要将违法行为抄告到单位;对渣土车出现两次鸣笛的,进行扣车处理。建设部门要采取措施,将渣土车辆禁鸣工作和建设工作文明施工工作捆绑起来,实施严厉的处罚办法,促使渣土车辆告别鸣笛、文明行驶。
会议通报了4月11日晚城区机动车违法鸣笛巡查结果,当晚共查处违法鸣笛车辆20辆,现场处罚17辆,其中11辆违法鸣笛出租车司机将停运一周,本人要写出书面保证,接受3天培训后,方可重新上路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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