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搜索
为了全面提高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和爱电、护电、节电意识,营造保护电力设施人人有责的良好爱电护电社会氛围。2010年3月28日上午9时,市公安局、安康供电局联合组织在汉滨区白天鹅广场、旬阳县祝尔康广场、白河县人民路三地同时开展了电力设施、电能保护和用电安全知识集中宣传活动。
3月28日,安康市公安局、安康供电局联合在市白天鹅广场设立宣传点,集中开展电力设施及电能保护宣传,现场解答群众咨询.活动期间,市公安局、安康供电局有关领导与近百名公安民警、供电执法人员共同在活动现场一道发放宣传材料、讲解电力法规和安全用电常识以及电力设施、电能保护条例和治安处罚法。
活动中共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陕西省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条例》《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单行本6000多本,发放宣传单20000余张,张贴横幅标语19幅,制作宣传展板16块,为群众解答有关电力问题500余人次。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上一篇:安康供电局自用电管理依法依规成效显著[ 04-01 ]
下一篇:市双创检查组对中心城区粮食系统病媒生物防制示范单位进行督导…[ 04-01 ]
下午好!我是安安
点击我为您语音播报
点击我为您语音播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