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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市举行电力设施保护宣传活动

    作者:吴友伦 熊函山 时间:2010-04-01 11:50 来源:市公安局 字号: 打印

      为了全面提高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和爱电、护电、节电意识,营造保护电力设施人人有责的良好爱电护电社会氛围。2010年3月28日上午9时,市公安局、安康供电局联合组织在汉滨区白天鹅广场、旬阳县祝尔康广场、白河县人民路三地同时开展了电力设施、电能保护和用电安全知识集中宣传活动。


      3月28日,安康市公安局、安康供电局联合在市白天鹅广场设立宣传点,集中开展电力设施及电能保护宣传,现场解答群众咨询.活动期间,市公安局、安康供电局有关领导与近百名公安民警、供电执法人员共同在活动现场一道发放宣传材料、讲解电力法规和安全用电常识以及电力设施、电能保护条例和治安处罚法。
      活动中共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陕西省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条例》《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单行本6000多本,发放宣传单20000余张,张贴横幅标语19幅,制作宣传展板16块,为群众解答有关电力问题500余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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