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陕西省气象条例》、《防雷减灾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就2010年度防雷装置检测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检测申请时间
2010年3月23日至5月23日。
二、检测申请范围
广播电视、电力设施、通信设施、计算机信息场所、网吧、学校、宾馆等人口密集场所、各类建(构)筑物及其他拥有防雷电装置的单位,在规定时限内向具有合法检测资质的机构申请防雷电装置年度检测。
四、检测机构及联系电话
安康市防雷中心 3118771 3110133 宁陕县防雷站 6825048
石泉县防雷站 6313120 汉阴县防雷站 5217211
紫阳县防雷站 4424236 白河县防雷站 7822757
旬阳县防雷站 7212512 镇坪县防雷站 8812800
平利县防雷站 8421741 岚皋县防雷站 2529131
请各有关单位在规定时限内申请检测,逾期未申请者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安康市气象局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