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包括淀粉及淀粉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豆制品、粮食加工品、调味品、糕点共9类食品92批次样品进行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其中3批次样品不合格,检出食品添加剂超标、质量指标、漂白剂或防腐剂超标问题。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陕西汉阴军坝绪平粉条厂生产的红薯粉条1批次,其中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康市质量技术检验检测中心。
二、安康市硒源油脂集团锦园春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纯香压榨菜籽油1批次,其中过氧化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康市质量技术检验检测中心。
三、安康市汉滨区王光云干货店销售的蒜蓉花生1批次,其中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康市质量技术检验检测中心。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生产经营者所在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
特此通告
附件:1.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公示
2.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公示
3.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