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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安康市富硒产业发展办公室)
    • 负责人:
      党组书记、局长(主任) 张志群
    • 地址:
      安康市汉滨区育才路113号
    • 电话:
      0915-3214682
    • 网址:
    • 公交车次:
      乘坐2路至市政务大厅站,乘坐3/5/17/18/21/30/35路至市政府站
    •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8:00 (7月1日至8月31日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单位职能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新型工业化、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提出优化产业布局和结构调整的政策建议;推进工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全市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加快工业互联网建设。
      (二)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工业和信息化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工业行业产业政策,推动工业文化、服务型制造和工业设计发展。
      (三)监测分析全市工业、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工业运行、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指导工业企业安全生产有关工作。
      (四)负责提出全市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市级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的意见。按照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查、核准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五)组织实施国家、省、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科技重大项目,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动全市装备制造业、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和新兴产业发展。贯彻国家高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等的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行业(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以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组织开展富硒基础科学、应用技术的研发、转化、推广工作。
       (六)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产业能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绿色制造促进政策,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推动淘汰落后产能。
      (七)负责县域工业集中区工作。指导中小企业开展经济技术协作、招商引资和项目推介。推进全市工业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提高行业发展水平和核心竞争力。
      (八)协调、指导和推动全市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全市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建立和完善全市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九)承担全市煤炭、黄金、机械、化工、有色、冶金、轻工、纺织、建材等工业行业管理,协调行业之间的关系和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全市民爆物品的生产、流通、储存和安全管理工作。
      (十)负责全市食盐专营行业管理,制定盐业产业政策,组织实施食盐储备管理、食盐供应应急管理及宏观调控等工作。
      (十一)负责研究拟订全市富硒产业发展政策和规划,统筹协调全市富硒农业、富硒工业、富硒旅游康养产业发展,推进三产融合发展。贯彻落实有关硒资源保护政策、法律法规,负责全市硒资源保护、利用和监管工作。负责全市富硒产业国际国内交流合作、标准化体系和富硒品牌建设等工作。组织挖掘、凝练、宣传安康富硒文化。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一)政办科(联系方式:0915-3212852)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机关文秘、公文管理、政务信息、深化改革、依法行政、国家安全、机要、保密、档案、安全保卫、应急值班、平安建设及市域社会治理、督查等工作;负责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组织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承担机关 信息化、宣传载体管理、新闻发布、政务公开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年度考核等工作;负责党建、党风廉政、纪检监察、宣传思想、意识形态、统战、精神文明等工作。    
      (二)工业运行科(联系方式:0915-3220163) 
      负责全市工业运行监测和态势分析,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负责拟订工业年度发展目标,准确掌握发展动态趋势,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牵头负责市级支持工业发展专项资金安排使用;负责工业年度发展目标完成情况重要报告起草工作。
      (三)规划投资科(联系方式:0915-3218820) 
      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规划,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组织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工业与信息化等相关产业融合发展;负责工业技术改造相关工作;负责研究制定加快工业产业 项目建设的政策措施和工业产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计划和考核考评方案,负责工业重点项目建设推进工作;负责牵头统筹国家、省级和市级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财政性建设资金,提出工业投资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意见。
      (四)产业链推进和装备工业科(联系方式:0915-3212330) 
      负责牵头组织拟定相关工业产业链发展规划,负责工业产业链提升及产业集群发展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核心技术攻关及科技成果产业化(揭榜挂帅项目);负责全市装备制造业的行业管理工作,研究提出行业发展规划、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负责贯彻国家和省级汽车及道路机动车工业发展战略、产业政策,协调推进全市汽车产业发展工作;负责提出工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及管理创新等政策建议,推动全市工业设计、服务型制造、工业文化和工 业旅游发展。
      (五)产业协作科(联系方式:0915-3216838)
      负责产业转移、工业产业招商引资工作,负责工业招商引资政策协调落实、咨询和跟踪服务;负责工业招商引资项目的组织、策划、论证和储备,推动工业产业链协作配套;负责重点工业招商引资项目的协调和推进工作,促进项目签约、落地;指导中小企业开展经济交流合作和 协作配套,负责地方工业品促销工作;负责全市富硒产业交流合作、对外推介等工作。
      (六)信息化产业科(联系方式:0915-3210619) 
      负责组织实施全市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发展、高新技术与传统工业改造结合,促进高新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负责指导推进全市工业互联网发展和工业数字化、智能化、网络化制造和应用;负责贯彻落实电子信息行业产业政策,推进电子产品研发及产业化发展水平提升;负责指导全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推动全市信息技术创新运用;协同相关部门推进全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数字经济发展和工业大数据应用,促进企业数字化转型。
      (七)富硒产业发展科(联系方式:0915-3237002)
      负责拟订和组织实施全市富 硒产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综合分析并推动解决富硒产业重 大问题;负责全市硒资源保护、开发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协调指导全市富硒农业、工业、服务业三产融合发展工作;负责 富硒产业文化挖掘、凝练、宣传等工作;负责协调指导富硒产业经营主体、行业学会协会标准制定、标识认证、规范管理等工作。
      (八)非公经济发展办公室(联系方式:0915-3212952)
      负责拟订中小微企业、非公有制经济(民营经济)的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调查研究企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改革建议和措施;负责企业发展环境的优化和监督检查,开展企业减负工作;指导民营经济转型升级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负责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人才队伍建设以及经营管理人员培训;负责中小企业专项资金安排,培育中小企业成长发展;负责全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协调推进实施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品牌培育、技术改造、技术服务、科研成果转化工作。
      (九)县域工业促进办公室(联系方式:0915-3211086)
      负责拟订县域工业集中区的政策措施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产业集群的发展和工业集中区的建设;组织县域工业集中区专项资金项目的申报;承担中、省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创建和市级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建设工作;负责重点工业集中区建设情况的统计和分析。
      (十)消费品和原材料工业办公室(联系方式:0915-3235310)
      承担全市钢铁、有色、黄金、化工、建材、室内装饰、轻工、环保产业、新型材料、纺织、食品、医药、家电等工业行业管理工作;调查研究原材料市场情况,协调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和政策措施;组织实施国家高新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的规划、政策和标准;负责推广散装水泥和预拌砂浆工作。
      (十一)科技创新办公室(联系方式:0915-3211668)
      组织实施国家工业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及行业技术基础工作,指导行业质量品牌建设;推进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实施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和管理,推动企业实施新产品和新技术开发,协调推动企业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的合作,组织专业技术职务申报,实施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组织实施有关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和重大产业化示范工程;参与指导企业知识产权工作。负责全市中小微企业融资服务体系建设;指导企业融资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搭建金融、担保机构与企业的信贷合作机制;推动引导民间资本和投资机构与企业合作;指导企业通过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推进企业信用及担保体系建设。
      (十二)节能与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联系方式:0915-3219921) 
      贯彻执行国家节能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落实能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和促进清洁生产的方针政策,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负责落后产能淘汰工作。指导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工业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负责民爆物品的生产、销售、储存和安全管理,指导县区开展民爆物品管理。负责民爆物品销售许可、安全生产许可、专用仓库验收许可等的初审工作。
      (十三)煤炭行业管理办公室(联系方式:0915-3214138)
      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负责全市煤炭生产行业管理和开办煤矿立项初审报批、矿井筹建、设计审批和验收,指导煤矿按照生产安全规范要求,完善生产安全设备设施,负责查处煤炭生产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和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组织煤矿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十四)盐业管理办公室(联系方式:0915-3205136)
      主要承担全市食盐专营工作;负责市级储备盐的监管;建立储备盐管理、轮换、动用制度;制定食盐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保障食盐市场供应安全;协调建立边远地区食盐配给体系,保障边远地区合格碘盐供应。
      (十五)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所(联系方式:0915-3202244)
      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完成市工信局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