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4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并公布了2025年度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现解读如下:
一、编制依据
为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工作制度,促进依法、民主、科学决策,依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陕西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安康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则》《安康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暂行规则》编制《2025年度安康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二、编制过程
为切实做好2025年度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工作,市政府办公室、市司法局于2024年12月启动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建议项目征集工作,向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征集决策事项建议项目,共收到市发改委等6个单位报送的决策事项建议项目7件,经征求意见、综合评审、领导审核等程序形成《目录》(草案)。近日,《目录》经市政府审定、市委同意后,由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公布。
三、事项确定情况
《目录》列入重大行政决策事项5件,其中,有关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规划3件,为《安康市“十五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纲要》《安康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修编)》由市发改委承办,《安康市中心城区商品批发市场规划》由市商务局承办;有关在本行政区域实施的重大公共建设项目特许经营方案2件,为《安康市公铁水联运(汉江复航)项目特许经营方案》和《省级高速公路桐旬线(S17)桐木至旬阳公路特许经营方案》,均由市交通局承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