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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滨区林业局报来的《关于新建西安至安康高速铁路站前工程XKZQ-7标段二工区洞口、便道、弃渣场、集料加工厂等附属设施项目临时使用林地项目的审查意见》(汉林字〔2025〕35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单位新建西安至安康高速铁路站前工程XKZQ-7标段二工区洞口、便道、弃渣场、集料加工厂等附属设施临时占用汉滨区江北街道办事处双泉村集体林地1.4403公顷,建民街道办事处张沟村集体林地1.1372公顷、汪台村集体林地0.2340公顷、长沟村集体林地0.0170公顷、二档村集体林地0.4405公顷、徐家沟村集体林地1.3254公顷、五一村集体林地1.5751公顷、红云村集体林地0.8854公顷、冯台村集体林地0.1305公顷,合计7.1854公顷,其中防护林林地3.6210公顷(使用期限从发文之日起贰年)。
二、你单位要确保拟使用林地所有权人及经营权人的权益得到保障,在未取得拟使用林地所有权人和经营权人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占用林地。
三、你单位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地点、面积、用途施工,严禁改变地点、用途或扩大面积,不得在临时占用的林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占用期满后,须恢复所占林地的林业生产条件,并进行植被恢复。若在批准期限届满后仍需继续使用的,应当在届满之日前3个月,向我局提出延续临时占用申请。
四、涉及林木采伐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依法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
五、汉滨区林业局负责该项目占用林地的监管和到期回收工作,监督植被恢复到位。
安康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