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西康高铁XKLD-1标段项目经理部):
汉滨区林业局报来的《关于中铁十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新建西安至安康高速铁路临电工程XKLD-1标段项目临时使用林地延期的报告》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安康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中铁十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新建西安至安康高速铁路临电工程XKLD-1标段项目临时占用林地的批复》(安行审审批函〔2023〕25号)中批准的林地延续临时占用至2027年3月23日。
二、你单位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地点、面积、用途施工,严禁改变地点、用途或扩大面积,不得在临时占用的林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占用期满后,须恢复所占林地的林业生产条件,并进行植被恢复。
三、汉滨区林业局负责该项目占用林地的监管和到期回收工作,监督植被恢复到位。
安康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5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