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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康电动摩托车正式挂牌啦,如何登记看过来

    索引号 719776475-GK-2019-280227 发布日期 2019-07-08 17:15
    来源 本站原创
    内容概述 安康电动摩托车正式挂牌啦,如何登记看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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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已购买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摩托车车主,请持规定资料、凭证及时到车辆管理所、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领取牌证,方可上道路行驶;有购置电动摩托车意愿的群众,请通过合法渠道购买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摩托车,取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备注:A4纸张)等法定资料、凭证;严禁车辆生产、销售部门误导群众消费,群众不得购买违标电动车。

    二、电动摩托车办理牌证流程及凭证

    安康市汉滨、高新行政辖区居民在购置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摩托车后,应及时到汉滨公安分局交警大队车辆管理所、诚鹏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业务。

    电动摩托车注册登记流程及所需资料、凭证:在销售部门购买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摩托车---→销售部门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备注:A4纸张)---→收存《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等资料、凭证---→到汉滨公安分局交警大队车辆管理所(巴山东路28号)或安康市诚鹏机电城二手车交易市场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南环干道8号)---→交验电动摩托车(车辆规定规格照片2张、免费拓印车架号)---→车辆查验合格---→办理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持车主身份证原件(属委托代办的,还需提供书面委托书、受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等来历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及相关资料凭证办理注册登记---→缴纳牌证费---→选取车辆号牌---→制作牌证---→领取牌证并在车辆后部规范安装摩托车号牌。

    三、电动摩托车属机动车,驾驶电动摩托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普通三轮摩托车准驾车型为“D”、普通二轮摩托车准驾车型为“E”、 轻便摩托车准驾车型为“F”)。

    四、电动自行车新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已于2018年5月15日发布,并于2019年4月15日起实施。2019年6月24日,陕西省公安厅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我省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告》,对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使用管理以及2019年4月15日新标准实施前已经在用的超标电动自行车实行过渡期政策(自2019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等规定予以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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