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省委依法治省办的精心指导下,我市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法治政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持续推进依法行政,着力破除瓶颈制约,法治政府建设取得积极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思想引领,坚决树牢法治意识。一是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全面领导。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重点内容,作为干部教育培训必修课程纳入市县两级党校主体班次,示范带动各级领导干部持续在学懂弄通做实、深化内化转化上下功夫。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带头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市委常委会会议研究法治建设相关工作7次,市政府常务会会议研究法治建设工作10次。二是提升领导干部法治能力。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市政府常务会会议专题学法4次,市直部门举办领导班子法治专题讲座82次,开展会前学法193次,引导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三是健全法治政府建设责任体系。贯通“述考督评”,坚持法治建设考评与法治政府督察、年度述法有效衔接,完善年度法治绩效考评体系。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督察发现问题在述法点评会上进行具体点评并逐一制定督察反馈清单跟进整改,努力打造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公众对安康市法治政府建设满意度达91.99%,综合评价居全省第一。
二、聚焦良法善治,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一是盯紧抓实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若干措施分工的通知》,针对7个方面23项重点措施,每季度统计各县(市、区)和市级部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情况,将其作为法治建设年度考核和法治政府督察依据。二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管。制发《安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办法》,严把规范性文件审查关、备案关、登记关,审查文件80件。向省政府和市人大常委会报备规范性文件11件,备案县(市、区)和部门规范性文件69件,行政规范性文件报备率、及时率、规范率均为100%。开展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6次,市县两级政府及部门累计修改文件9件、废止文件22件。三是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制发2024年度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组织政府法律顾问参与研究政府重要涉法事务和文件合法性审查,共召开合法性审查论证会4次,审查市政府涉法文件和协议71件,提出合法性审查意见313条。
三、践行法治为民,严格公正行政执法。一是深入推进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除中央和省委明确保留的7支执法队伍外,其他执法队伍全部撤销,推动行政执法职能回归机关。优化市区城市管理、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制,压缩执法层级,持续为基层扩权赋能。推进全市镇(街道)差异化执法赋权,进一步明确乡镇执法主体地位,制定《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文书示范文本》,139个镇(街道)平均承接下放执法事项37项。二是着力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开展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推行轻微违法行为免予行政处罚清单制度、行政执法典型案例指导制度,目前已梳理制定四批共406项告知承诺制事项清单,安康市在全省行政执法质量考评中位列第一。三是强化行政执法制约监督。市县两级设立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聘任20名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开展行政执法单位执法质量情况评估、食品安全执法专项整治活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2次,梳理问题线索538条,核查案件17件,有力提升行政执法质效。
四、紧扣发展大局,提升法治服务保障。一是不断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在全省率先制发《安康市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和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全面完成市级部门280项权责清单事项动态调整和4737项责任事项规范编制工作,印发《安康市镇(街道)权力清单指导目录(2024年版)》,推动全市权责清单管理步入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轨道。加快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首批15个“一件事一次办”事项累计办理12.28万件,居全省前列。扎实推进行政许可事项“一网通办”,企业开办时限压缩至1个工作日内,全年新登记经营主体3万户,非公经济增加值占GDP比重57.1%、排名全省第一。二是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健全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强化全市跨部门综合监管,明确25类综合监管事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被授予“全国市场监管系统先进集体”称号。构建重点项目“警长制”三级服务保障体系,建立驻企警务室、警务联系点954个,服务企业1466户,经验做法在全省推广。展现法律服务担当,全市律师起草、审查、修改各类合同协议3563件,出具法律意见书1459件,代理涉企类案件743件,间接帮助企业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1.17亿元,营商环境满意度评价连续四年居全省优秀行列。三是不断提高突发事件应对水平。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应对突发事件,建立健全安康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机制,组织开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宣传教育和培训,落实“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工作要求,扎实开展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全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连续3年未发生因汛亡人事件。
五、筑牢监督合力,加强行政权力制约。一是持续加强政务公开。聚焦重点项目推进、营商环境优化、生态环境保护等重点工作开设网页专栏,建立全市统一政策问答库,梳理问答信息7383条,市政府网站荣获“中国优秀政务网站”。进一步优化“12345”热线服务机制,常态化开展领导接话活动,12345便民服务热线入选全国“服务卓越典范”和“协同高效典范”。二是规范行政复议工作。强化行政复议监督功能,市政府行政复议案件直接纠错27件,纠错率19.3%,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市县两级依法受理行政复议案件570件,办结476件,经调解后终止143件,调解率30.04%,3件行政复议案件入选全省典型案例汇编,市司法局入围全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先进集体拟表彰名单。
六、夯实法治基础,完善社会治理格局。一是健全完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积极探索矛盾纠纷调处“4321”工作机制,推广运用“三力联调”“党建+调解+公证”等工作模式,在全省率先实现市县两级调解协会全覆盖,10个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创新工作法入选全省新时代“枫桥经验”先进典型,“无忧调解超市”一站式化解矛盾纠纷经验做法入选全国市县法治建设案例,平安建设满意度连续五年位居全省第一。二是全面优化公共法律服务。建好用好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司法行政系统法律援助和公共法律服务工作3个集体、2名干部获全国表彰。组织对接律师等法律从业人员为全市1918个村(社区)担任法律顾问,有效打通公共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三是不断增强普法守法实效。健全落实普法责任制,全面推行普法工作“三单两书”制度,组织开展宪法宣传系列活动750余场次、民法典宣传活动1600余场次,9个单位、4名干部荣获全国、全省“八五”普法通报表扬,全国“巾帼普法乡村行”首场示范活动在安康岚皋举行。持续推动村(社区)“两委”干部学法用法,累计培养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15901名。打造提升普法载体平台,大力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6件优秀法治文化作品受到全省通报表扬,32个村(社区)获得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命名。
2024年,安康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的能力有待提升。二是重大行政决策制度落实还需强化,纳入年度目录清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偏少。三是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需进一步提升,存在执法程序不规范、告知当事人权益不到位、信息公示内容不完整等问题。
2025年,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围绕持续深化“三个年”活动,在法治轨道上聚力聚焦打好“八场硬仗”,不断开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新局面。一是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完善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机制,建立述法点评问题清单机制,完善法治考核内容和指标体系,切实提高法治督察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深化落实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措施,扎实开展法治建设“一方案两细则”总结评估和“八五”普法规划终期验收,组织开展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深化行政复议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三是推进基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持续深化法治政府建设强基工程试点工作,推进镇(街道)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大力实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法律明白人”培养,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打造更多元、更实用、更有效、更特色的调解工作品牌。四是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培养。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全面提升法治工作者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进一步充实基层法治建设工作力量,推进法治工作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和职业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