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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六个关系” 助力“幸福安康”建设

作者:肖义军发布时间:2025-01-22 16:01 来源: 【字体: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开启了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的实践续篇,为稳步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擘画了宏伟蓝图、明确了目标任务、细化了改革举措、提出了具体要求,发出了最强号召。安康作为欠发达地区,始终着眼于破解发展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在对标中省、立足市情、回应关切中,市委把在中国式现代化道路上聚力建设幸福安康作为改革聚焦点,围绕“安康改什么、怎么改”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提出了九个方面五十余条改革举措。机构编制部门作为党的政治机关,如何围绕中心更紧密、服务大局更有为,协同推动各项改革举措落实落地,助力“幸福安康”建设,在实践中应统筹好六个关系。
  统筹好全局与一域的关系。机构编制工作是加强党长期执政能力和国家政权建设的重要工作,必须坚持党的政治路线和组织路线,始终向中央看齐,增强“四个意识”。围绕党中央决策,在机构职能体系建设、深化机构改革、优化资源配置中,自觉对标习近平总书记对机构编制工作“八个必须坚持、三个重点要求、四项重点工作”要求,坚持全国一盘棋、上下政令畅通、执行有力。另一方面,以服务保障市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为主责,紧紧围绕建设“共同富裕、生态宜居、崇德向上、平安祥和、风清气正”五个“幸福安康”深入思考、主动担当作为,从机构编制职能入手找准融入中心工作的切入点、结合点、发力点,增强机构编制工作融入大局、服务大局的能力水平。
  统筹好谋划与落实的关系。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改革要重视谋划,更要抓好落实。”机构编制工作涉及改革、发展、稳定方方面面,一些体制机制调整、职能体系建设是一个过程,不是一蹴而就,也不会一劳永逸,需要在实践中不断修正完善,必须树立系统思维,把“谋在长远”与“干在实处”结合起来,推动机构编制工作有效实施。如市委编办按照上级部署,结合工作实际,谋划梳理事业机构编制“一项改革、四大保障、六项行动、两个破题、十条措施”的“14622”工作重点,综合部门和县(市、区)请示事项,基本实现了服务保障安康高质量发展与满足县(市、区)、部门实际需求相结合,工作清单所列事项与机构编制调研事项相契合,形成了谋划与落实的良性循环。
  统筹好严控与保障的关系。机构编制资源长期面临有限总量之“供”与事业发展之“需”的矛盾,各单位普遍都有增设机构和增加编制的诉求,各部门普遍都有增加职能就要增加机构编制的惯性思维。这个过程中,必须坚持“瘦身”和“健身”相结合,把“控”作为管好机构编制资源的前提和基础,树牢“红线”意识,做好政策解读和宣传引导,坚决抵制叠床架屋、盲目增长,不搞“头痛医头、脚痛医脚”。要坚持“只减不增、撤一建一、撤多建一”原则,采取“改革集中收、评估合理减、调研动态调”等方式,盘活用好编制资源,向重大民生、重要领域、重点产业等环节倾斜,把好钢用在刀刃上。
  统筹好守正与创新的关系。守正才能坚定方向、不犯颠覆性错误,创新才能紧跟时代、顺应实践要求,机构编制工作要坚持尊重历史经验,还要发挥主观能动性创新。守正首要是讲政治,坚持党管机构编制,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及配套政策。其次是树导向,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编制资源精准投放到关系民生福祉的“关键点”。再者是守底线,不突破规则、不突破限额,守土有则,“管编有方”。创新就是要有新动能、有新效益、有新活力。如在体制机制方面,市委编办先后创新公立医院编制备案制管理、乡镇社会治理创新改革,探索开发区新建学校“管理团队事业编制+教师团队员额备案管理”机制,破解人才引进、基层治理等难题。在制度建设方面,创新出台权责清单动态调整监管制度、违规违纪行为约谈制度、事业单位登记监管制度等。在工作创新方面,创新出台机构编制支持保障三个共同体建设和人才引进两个“十条措施”。
  统筹好原则与灵活的关系。机构编制工作政治性强、政策性强、影响面广,“坚持原则”就是要严格贯彻落实政策规定,强化刚性约束,牢固树立“编制就是法”理念。在机构编制调整事项中,严格按照动议、论证、审议、决定、组织实施工作环节,坚持标准和权限,围绕“五个是否”深入研判机构编制调整的合法性、合理性、必要性。注重实地调研论证、注重历史沿革、注重比较分析、注重精简高效、注重合法合规审查,确保审议事项符合政策法规、符合客观需求、经得起历史检验。“适度灵活”就是要在“坚持原则”的前提下,随着时代发展和工作需要的变化,灵活调整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用活编制“周转池”保障人才引进,盘活编制“一盘棋”统筹全市编制资源,激活编制“源头水”,建立“发展引领、总量控制、科学增减、动态调整”的管理模式,采取“东编西用、先借后还”等方式,解决事业单位结构性矛盾,发挥编制资源最大效益。
  统筹好学习与实践的关系。中央有决策,省委有部署,市委有安排,我们都要有具体落实。学习贯彻落实好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最终要落到实践上。全会《决定》列出300余项改革举措,涉及体制、机制、制度各个层面,与机构编制管理紧密相关的有37条。市委编办始终坚持机构编制调整事项,必须以党的二十大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为遵循,如结合全会提出“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加快构建数字经济发展体制机制”“健全特殊教育保障机制”“建立可持续的城市更新模式”“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加强医保基金监管”等任务,研究设立了国有企业服务、大数据机构,调增阳光学校编制,增设城市更新机构,优化一老一小机构设置,健全医保基金监管机制和机构设置等,切实推动学习成果转化为具体实践和工作实效。
  (作者系市委编办事业科科长、四级调研员)
  责任编辑:李鹏 杨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