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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征求《进一步推动中心城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十条措施》意见的情况说明

    作者:佚名 时间:2025-01-08 17:38 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字号: 打印

      市住建局于2024年12月17日至2024年12月31日,通过安康市政府网站发布了关于公开征求《进一步推动中心城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十条措施》意见的公告,截止公示期结束,收到建议17条,归纳意见主要有:一是进一步优化公积金使用政策;二是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三是关于房票安置问题;四是取消限价商品房销售限制问题。

      针对以上意见我局进行了逐条研判,对措施正文暂未做修改。原因:一是市公积金中心正在制定优化措施的配套政策;二是税收政策以国家相关规定为准;三是房票安置事项,相关部门将在兼顾效率与公平的前提下,参考外地经验制定实施细则;四是关于限价商品房销售限制问题,增加了“凡以前有关规定与本政策措施不符的,按本政策措施执行”的表述。下一步,市住建局将按程序报审后对外公布。

    特此说明。


    安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月8日   

      意见征集:https://www.ankang.gov.cn/Content-277601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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