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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平台统计数据显示,截至目前,我市1780个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全部达到10万元以上,其中收益突破50万元224个,高于全省既定目标2.6个百分点;收益100万元以上18个。这标志全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面实现从“清零消薄”到“壮大培强”的历史性跨越。
2017年,全市村集体“空壳村”尚有1452个,占比高达81.5%。转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期后,我市大力发展特色经济、联农带农经济、集体经济、民营经济,针对农村集体组织数量多、情况复杂,农村集体资产规模大、管理难和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难等突出问题,通过盘清家底、盘活资源、盘牢底线等机制,有效激活农村“沉睡”资源资产,推动农村集体“三资”保值增值和农民群众持续稳定增收。今年以来,为破解村级资产“有多少”“谁监管”“怎样监管”等难题,我市将加强“三资”监管和集体经济发展重点任务分解为17个方面具体工作,逐一落实职能部门和县市区主体责任,形成制度健全、产权明晰、权责明确、经营高效、管理民主、监督到位的责任机制和长效机制。
近年来,我市出台的支部联建、产业联盟、资源联享“三联”工作机制和乡村建设公司等创新做法,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注入了全新活力与强劲动力。“国企带镇村”模式被评为“中国改革2023年度地方全面深化改革典型案例”,6个案例先后被评为“陕西省乡村振兴典型案例”和“陕西省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典型案例”,市农业农村局等9个单位被省政府表彰为“2023年度陕西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先进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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