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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职能
(一)统筹数字安康、数字政府、数字经济、数字社会规划和建设。贯彻落实国家和陕西省大数据战略,拟订全市数据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和评价体系并组织实施。
(二)统筹全市数字基础设施规划和建设。牵头实施电子政务外网、政务云等政务领域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指导其他领域数字基础设施建设。
(三)统筹全市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开放和开发利用。贯彻落实数据要素基础制度,协调推进数据资源分级分类管理,推动信息资源跨行业跨部门互联互通;指导数据要素市场建设,研究拟订数据管理、开发应用、要素市场培育等相关政策措施,统筹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配制改革,促进数据要素交易流通。
(四)统筹数字政府规划和建设。协调推进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建立完善政务数据资源体系,赋能政府数字化转型;实施数字政府基础支撑平台和业务应用系统的规划建设、集约利用和绩效评估;负责市级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的立项预审、过程监督、验收评估等全过程管理。
(五)协调推进全市数字经济发展。拟订并落实数字经济发展政策措施,提出数字经济重大项目布局建议,推动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协调推进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发展和运用。协调推进数据领域核心技术、关键设备等重大科技攻关。指导全市经济社会各领域的数据开发利用工作,促进全市大数据产业发展。
(六)协同推进数字社会发展。推动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数字化,协调推进智慧城市建设、数字乡村建设。
(七)在推进数字安康建设中,履行相应数据安全职责,指导监督政务数据、公共数据和重点行业数据的安全保障工作。
(八)协同推进全市数据领域相关教育培训、人才队伍建设、对外交流与合作等工作。
(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联系方式:0915-3208086)负责局机关日常运转、政务协调和党的建设。负责数据资源相关政策法规组织落实工作;负责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和数据安全保障等工作;协同推进数据领域核心技术、关键设备等重大科技攻关;统筹数据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协同开展网络数据跨境流动安全评估和监管工作;负责数据相关行业协会商会的政策和业务指导。
(二)数据资源科(联系方式:0915-3207869)牵头拟订并组织实施数字政府、数字社会、数字经济发展规划;负责协调推进数字社会建设,协调推动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信息化,协调推进智慧城市建设、数字乡村建设;负责协调推进数字经济发展;统筹全市数据资源体系建设;负责推进政务信息化和政府数字化转型;负责全市公共信用信息的日常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