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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康市出台市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两项办法

    作者:李研 李正治 时间:2024-12-12 09:35 来源:市审计局 字号: 打印

      近日,安康市委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研究通过了《安康市市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直报办法(试行)》《安康市市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反馈实施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直报和反馈工作,增强了经济责任审计的实效性和可操作性,为细化优化结果反馈运用,做实做好审计监督“后半篇文章”提供了制度遵循。
      《直报办法》共8条,强调将市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采取一定形式直接报告市委审计委员会领导,明确了直报工作的原则、责任、程序,细化了单独直报、分行业类别直报、分阶段集中直报三种方式,确保审计结果“直通车”快、准、实,为党委了解领导干部工作情况和科学考核评价提供重要参考。
      《实施办法》共15条,强调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结束后采取一定形式向特定对象反馈审计结果和相关情况,细化了单独反馈、分行业类别反馈、集中反馈三种反馈方式以及通过会议形式反馈的相关要求,明确了反馈内容主要是市委审计委员会领导批示和审计评价、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对领导干部的责任认定、审计建议等,建立了整改结果报送和责任追究机制,促进审计查出问题全面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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