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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口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对2个省级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索引号 719776475-GK-2024-2253 发布日期 2024-11-15 15:36
来源 恒口示范区管委会
内容概述 按照陕西省秦岭生态保护委员会《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整改销号办法》要求,现将省秦岭办反馈的2个问题整改完成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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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陕西省秦岭生态保护委员会《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整改销号办法》要求,现将省秦岭办反馈的2个问题整改完成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问题一:胡家大院长期违法占地开办经营农家乐
  1.反馈问题:胡家大院长期违法占地开办经营农家
  2.整改措施:对《行政处罚决定书》第一条责令违法当事人将非法占用的2434平方米土地退还给所有权人。第二条没收非法占用2434平方米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未执行到位问题,移交示范区国有资产管理单位。再由国有资产管理单位移交恒河村村民委员会管理。由自然资源局联合相关部门督促村集体,将院内农耕文化展馆等附属设施申请为集体建设用地,拆除凉亭等设施,恢复耕种,当事人自有房屋完善宅基地补办手续。其中在完善集体建设用地手续后,当事人可向村委会租赁此地使用。
  3.整改时限:2024年12月31日
  4.整改完成情况:恒口示范区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9月15日制定了《胡家大院长期违法占地开办经营农家乐问题的彻底整改方案》(安恒管字〔2023〕142号),明确整改时限、责任单位、责任人,全力加快整改。当事人于2024年5月28日补办了宅基地手续,并取得了不动产权证书;于2024年10月31日取得了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恒口示范区2024年度第五批次农用地转用的批复》(安政〔2024〕226号)土地审批件,完善了集体建设用地手续,11月4日取得了不动产登记证书;凉亭等设施已拆除复垦到位,完成问题整改,并经省、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验收通过,现予以公示。
  问题二:恒鸿盛荣餐饮有限公司乱搭乱建
  1.反馈问题:鸿盛生态农庄在未办理相关建审手续的情况下,违法在6.58亩永久基本农田和1.04亩耕地上修建了一排十余间约897.05平方米简易板房、两口鱼塘经营农家乐。
  2.整改措施:一是由恒口镇(示范区、试验区)综合执法大队、安康市公安局恒口分局负责依法追究违法行为人的行政与刑事责任;二是由恒口示范区自然资源局、恒口镇(示范区、试验区)综合执法大队负责,督促指导当事人拆除所有违法建筑、回填鱼塘、平整土地,按照耕地标准恢复,达到耕种条件。
  3.整改时限:2024年11月30日
  4.整改完成情况:恒口示范区管理委员会于2024年8月28日制定了《恒鸿盛荣餐饮有限公司乱搭乱建问题彻底整改方案》(安恒管字〔2024〕91号),明确整改时限、责任单位、责任人,全力加快整改。2024年3月20日,恒口镇(示范区、试验区)综合执法大队以恒口示范区自然资源局名义对恒鸿盛荣餐饮有限公司非法占地建设农庄行为立案调查,2024年9月23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安自然资恒案处〔2024〕025号);对于该案占用基本农田面积超过5亩,并且造成严重破坏程度,涉及刑事犯罪,于2024年4月8日,依法将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交恒口公安分局,恒口公安分局于5月11日对安康恒鸿盛荣餐饮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一案立案侦查,目前该案正在侦办中。2024年9月4日,对非法修建的简易板房和鱼塘拆除恢复到位,通过了恒口示范区自然资源局自主验收,并经省、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验收通过,完成问题整改,现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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