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安康市人民政府 >专题文章 > 正文内容

    中共安康市委 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第四批)

    作者:佚名 时间:2024-11-13 08:14 来源: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 字号: 打印

      截止2024年11月11日20时,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分批交办涉及安康市生态环境信访件49件,现将3件交办问题办理结果通报如下:


    序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涉及区县及部门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

    是否

    办结

    备注

    1

    受理编号12号信访问题为:廖女士租赁蒲溪镇天星村200亩荒山进行养殖,陕西华电汉阴光伏项目有限公司未经过其同意在山上建设光伏塔并滥砍滥伐,每逢雨天被砍伐的地方的泥土会流进池塘及养殖厂房内。

    汉阴县

    经核实,2024年5月陕西华电汉阴光伏项目有限公司在天星村五组实施5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项目环评、水保等手续齐全,施工地距廖某养殖场及池塘约300米,施工过程中仅对道路两边的灌木草丛进行处理,并根据水土保持方案落实了水土保持措施,未发现滥砍滥伐及雨天泥水流进其池塘及养殖厂房情况。

    属实

    汉阴县农业农村局、蒲溪镇政府对陕西华电汉阴光伏项目有限公司5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负责人进行了谈话提醒,要求严格落实各项管理措施,严禁破坏生态环境。

    汉阴县农业农村局、蒲溪镇负责对建设方和施工方全过程监督,加强日常巡查管理,如发现破坏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严肃查处。

    已办结

     

    2

    受理编号13号信访问题为:近期,有当地村民(崔某、马某、王某)在西汉高速秦岭服务区附近的河道内开采砂石并售卖,影响到生态环境。

    宁陕县

    经核实,群众反映西汉高速秦岭服务区附近的河道实为宁陕县江口镇高桥村双河组七亩坪西汉高速秦岭服务区左侧小道沟。11月3日委托马对秦岭号生态园内村级水毁道路进行修复,施工使用该段路基开挖孤石填充干砌,经现场排查,未发现西汉高速服务区小道沟及附近有开采砂石并售卖现象。

    不属实

    宁陕县农业林业和水利局加强河道巡查监管,规范施工行为,坚决防止乱采乱挖破坏生态环境。

    已办结

     

    3

    受理编号15号信访问题为:平利县八仙镇花园岭村白树沟石煤矿生产期间将大量废渣随处倾倒,影响到附近生态环境。

    平利县

    经核实,平利县八仙白树沟石煤矿1#、2#矿区地处白树沟河道两侧,2023年2月27日,平利县行政审批局对1#矿区、2#矿区涵洞项目建设进行了批复,涵洞建设完成后,该企业按照水土保持方案要求,将工程施工中产生的弃渣进行回填利用,现已覆土。现场核查未发现废渣随处倾倒现象。2023年6月平利县八仙白树沟石煤矿未经批准,擅自占用花园岭村四组0.48亩耕地建设堆矿厂棚;2024年4月,该矿开采石煤、堆放弃渣过程中擅自改变林地用途976.98平方米(其中重点公益林618.95平方米、一般商品林358.03平方米)。

    属实

    1)平利县自然资源局于2024年2月28日对当事人违法占用耕地行为处罚款3.18万元,责令拆除新建厂棚,恢复土地原状,该问题已完成整改。(2)平利县林业局2024年8月13日对当事人未经批准擅自改变林地用途违法行为处罚款4.1万元,该问题已完成整改。(3)平利县自然资源局、林业局等部门加强监管,定期开展巡查检查,督促企业做好恢复林地苗木管护。(4)八仙镇纪委对八仙镇花园岭村生态护林员印某某监管责任履行不到位进行谈话提醒。

    办理中




    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安康市时间:2024年11月1日-11月30日
    投诉举报值班电话:0915-3328103,邮政信箱:安康市A022号信箱。
    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每天8:00-20:00。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责任编辑:王玲内容纠错 关闭本页
    下午好!我是安安
    点击我为您语音播报
    切换
    下午好!我是安安
    点击我为您语音播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