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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11月全市森林(草原) 防灭火工作的提示函

索引号 719776475-GK-2024-2207 发布日期 2024-11-08 11:07
来源 市应急管理局
内容概述 近日,市森防办、市应急管理局会同市气象局对我市11月份森林(草原)火险形势进行分析研判,现将风险提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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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市公安局、市林业局:
  近日,市森防办、市应急管理局会同市气象局对我市11月份森林(草原)火险形势进行分析研判,现将风险提示如下:
  一、11月天气趋势
  预计11月全市气温偏高,降水较常年偏少0~1成。预计月累计降水量旬阳、汉滨20~25毫米;汉阴、石泉、宁陕、紫阳、岚皋、平利、白河、镇坪30~35毫米。全市平均气温月内阶段性变化特征显著,与常年同期相比上旬偏低、中下旬偏高;月平均气温8~12℃,较常年同期偏高1~1.5℃,川道地区11~12℃,浅山区10~11℃,高山区8~9℃。
  二、11月森林(草原)火险形势预测
  预计2024年11月我市森林(草原)火灾风险等级高(3~4级),局地可达5级。
  三、工作要求
  各县(市、区)、市级相关部门要根据当前辖区森林(草原)火险形势及省森防办每日发布的火险形势预警通报、市气象局每日森林火险等级预报,结合当地野外用火实际情况,采取有力措施,有针对性地进行细化部署,切实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各项工作。一要加强会商研判,及时预警提示。各县(市、区)森防办要及时组织应急、林业、气象等部门开展会商研判,分析辖区森林(草原)火灾防控工作重点,及时发布预警提示,指导镇村和营林单位落实好各项防范应对措施。二要严格火源管控,加强巡查巡护。要进一步加强重点人群管控,落实监护责任。要严格野外用火审批,坚决落实高火险天气林区防火“十不准”“六不烧”。要在重要节点、重点部位加密巡查巡护频次,及时发现制止野外违规用火行为,规范林区工程作业用火,坚决做到守住山、盯住人、管住火。要采取多种形式,营造林区护林防火浓厚氛围,各级林长、护林员要加大进村入户防火宣传教育力度,普及森林防火知识和森林火警电话等防火常识,不断提高全民防火意识。三要加强应急值守,做好扑火准备。要严格落实《安康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值守及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安森防办发〔2024〕21号)要求,进一步强化值班值守,规范火情信息核查上报工作。重点时段、重点部位要落实指挥、力量、装备靠前布防要求,确保突发火情,能够及时响应,快速、科学、高效进行救援处置。

安康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2024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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