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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7日,我市举行《安康市反餐饮浪费办法》《安康市户外广告设施和牌匾标识管理条例》新闻发布会。市人大法工委、市城管执法局、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情况并答记者问。
为制止餐饮浪费,规范户外广告设置,我市制定了《安康市反餐饮浪费办法》《安康市户外广告设施和牌匾标识管理条例》(以下简称《办法》《条例》),将于10月1日起正式施行。
《办法》共二十六条,重点对立法目的、适用范围、政府及其部门职责、各类主体责任、监管措施、法律责任等方面作了规定,倡导文明、健康、理性、绿色的消费理念和生活方式。着力构建政府领导、部门协作、行业引导、媒体监督、公众参与的反餐饮浪费社会共治机制。在回应社会关切,发挥法的教育引导规范功能,推动社会共治共促等方面,对反餐饮浪费措施进行了明确和完善。
《条例》共六章三十一条,该条例结合我市实际,对户外广告进行分类管理,从协调广告设施和牌匾标识的功能与环境出发,细化设置与管理,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立足安康城市管理实际,回应户外广告设施和牌匾标识设置、维护、监管等方面存在的具体问题,增强了立法的针对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同时就有偿利用城市公共空间设置户外广告设施、完善检查巡查、协助监督、验收备案等工作机制细化了相应的规定。
近年来,我市多措并举制止餐饮浪费,加强市场监督管理和城市管理执法,形成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好经验好做法,《办法》《条例》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市反餐饮浪费、户外广告设施和牌匾标识管理工作进入了规范化、法治化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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