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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白河县持续强化财政衔接资金绩效评价及管理,确保衔接资金使用规范高效。
健全机制抓保障。创新实施乡村振兴战略“3+5”工作体制机制,成立衔接资金绩效评价及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确保绩效评价管理工作落实。
全额配套稳投入。按照新预算管理改革要求,在优先保障“三保”预算前提下按照不低于上年度资金规模要求,每年落实县级配套衔接资金2650万元。
制定办法保规范。制定印发《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等30余项管理办法,构建适用该县实际的衔接资金监管制度体系。
催办督办促支出。建立“领导包片、股室联镇(部门)”责任制度,定期督促指导衔接资金管理业务,日常通过提醒函、电话督办等督促项目实施和资金支出进度,确保支出进度达标。
监督检查强监管。不定期对全县11个镇和县级使用衔接资金部门开展资金使用管理监督检查,对检查发现问题下发整改通知,督促整改到位,确保衔接资金规范使用。
“三专模式”提绩效。探索实施专班管理、专人负责、专家参与的“三专模式”,成立绩效评价工作专班,各成员单位抽调专人逐项目对项目资金管理及“一项一档”资料开展综合评估,聘请第三方机构专家抽取重点项目集中会审,确保衔接资金管理各项工作做实做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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