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高农村公路建设市级补助支持力度的建议
名称 | 关于提高农村公路建设市级补助支持力度的建议 | ||||||
编号 | 36 | 领衔代表 | 单林江 | 办理部门 | 市交通运输局 | 办理状态 | 待评价 |
签发人 | 市政府督查室 | 签发日期 | 2024-02-21 | 发布日期 | 2024-07-30 | 类别 | B |
正文 |
关于提高农村公路建设市级补助支持力度的 建 议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2022年11月18日,省政府办公室印发了《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深化示范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到2025年,争取全省乡镇通三级以上公路比例达到85%左右、30户以上自然村(组)通硬化路比例达到90%,全省农村公路优良中等路率力争达到85%左右。 目前,陕西省农村公路建设实行“以县为主、省市支持”模式,各县(区)政府为建设主体,省级交通专项资金(含中央车购税资金)实行“以奖代补”资金仅占交通项目总投资的30%左右,剩余70%的资金需要地方自筹。我市各县区均处于秦巴山区,山大沟深、自然灾害频发,农村公路建设与管理成本高,现行的国家农村公路建设资金补助标准偏低,地方配套资金筹措困难,因公路建设“背上了沉重债务”,“四好农村”建设受资金限制相对滞后。 在农村重点交通项目建设中,三级公路每公里实际需要建设资金1000万元左右,四级公路每公里实际需要建设资金700万元左右,但交通行业补助资金(中央车购费)(补助标准为:国道三级公路450万元/公里,乡镇通三级公路220万元/公里,资源、产业、旅游路三级公路160万元/公里,一般县乡三级公路160万元/公里、四级公路100万元/公里),远远无法满足工程建设实际需求。在新形势下,推进高质量发展中,面临交通项目建设越多、标准越高,资金缺口就越大,债务总额不断增大,以汉滨区为例,“十四五”规划道路交通项目建设总投资预计将达到40亿元,截止2023年底已欠账6.5亿元,严重影响了“四好农村”路建设进度,不利于交通条件的改善,制约了陕南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建 议: 一、市级建立农村公路建设奖补基金,配套对县区农村公路建设适度奖补。 二、向省级部门呼吁,提高农村公路建设奖补标准,缓解地方政府交通项目建设资金不足的压力,保障“四好农村”路建设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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