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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提高农村公路建设市级补助支持力度的建议

    名称 关于提高农村公路建设市级补助支持力度的建议
    编号 36 领衔代表 单林江 办理部门 市交通运输局 办理状态 待评价
    签发人 市政府督查室 签发日期 2024-02-21 发布日期 2024-07-30 类别 B
    正文

    关于提高农村公路建设级补助支持力度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2022年11月18日,省政府办公室印发了《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深化示范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到2025年,争取全省乡镇通三级以上公路比例达到85%左右、30户以上自然村(组)通硬化路比例达到90%,全省农村公路优良中等路率力争达到85%左右。

    目前,陕西省农村公路建设实行“以县为主、省市支持”模式,县(区)政府为建设主体,省级交通专项资金(含中央车购税资金)实行“以奖代补”资金仅占交通项目总投资的30%左右,剩余70%的资金需要地方自筹。我市各县区均处于秦巴山区,山大沟深、自然灾害频发,农村公路建设与管理成本高,现行的国家农村公路建设资金补助标准偏低,地方配套资金筹措困难,因公路建设“背上了沉重债务”“四好农村”建设受资金限制相对滞后。

    在农村重点交通项目建设中,三级公每公里实际需要建设资金1000万元左右,四级公路每公里实际需要建设资金700万元左右,但交通行业补助资金(中央车购费)(补助标准为:国道三级公路450万元/公里,乡镇通三级公路220万元/公里,资源、产业、旅游路三级公路160万元/公里,一般县乡三级公路160万元/公里、四级公路100万元/公里),远远无法满足工程建设实际需求。在新形势下,推进高质量发展中,面临交通项目建设越多、标准越高,资金缺口就越大,债务总额不断增大,以汉滨区为例,“十四五”规划道路交通项目建设总投资预计将达到40亿元,截止2023年底已欠账6.5亿元,严重影响了“四好农村”路建设进度,不利于交通条件的改善,制约陕南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市级建立农村公路建设奖补基金,配套对县区农村公路建设适度奖补。

    二、向省级部门呼吁,提高农村公路建设奖补标准,缓解地方政府交通项目建设资金不足的压力,保障“四好农村”路建设进度。

     

     

     


    复函
    类别B

    安康市交通运输局

    签发人:尹正涛
    安交函〔2024〕398号
    对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36号建议的复函 

                                  类别:B

    安康市交通运输局

     

    安交函〔2024〕398                  签发人:尹正涛

     

     

    398.pdf


    单林江代表:

    感谢您对我市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提高农村公路建设市级补助支持力度的建议》(第36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十四五”以来,全市加大公路建设和路网调整力度,加快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全市农村公路里程达到2.43万公里,农村公路通三级以上公路乡镇96个,占比71.1%;通硬化路30户以上自然村组7961个,占比80%,全市100%建制村实现通水泥路、通客车、通邮目标。打通了群众出行“最后一公里”,农村路网更加完善,交通发展助力乡村振兴保障更加有力,“人享其行、物畅其流”成为现实。

    针对农村公路基础设施建设,部、省、市、县均建立有完善的公路养护及建设规划数据库。您提出“市级建立农村公路建设奖补基金,配套对县区农村公路建设适度奖补”的建议很好。“十四五”以来,我局积极向市政府汇报,争取市级层面对于农村公路项目的支持,同时多次与市财政局沟通,对全市农村公路建养项目进行一定补助,其中2023年我局争取市级配套资金1600万元、2024年争取市级配套资金2700万元,下一步,我局将继续积极落实市级奖补政策。

    按照《财政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21〕50号),“十四五”期,普通省道和农村公路实行“以奖代补”政策,项目前期条件具备后,我局将及时向省交通运输厅争取中央车购税资金支持。同时,在市县交通运输部门的共同努力下,为充分调动市县积极性和资金投入,缓解地方资金压力,2023年省交通运输厅联合省财政厅印发了《陕西省“十四五”普通公路建设省级投资激励机制(试行)》,从2023年开始,加大了省级交通资金投入力度,在现有补助政策基础上,对按要求建成通车、交工验收合格的普通国省道和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按标准予以奖补,其中农村公路包括30户以上自然村通硬化路、乡镇通三级公路、产业路旅游路、县乡公路改造、桥梁配套、村道安防和危桥改造等7个类别,进一步减轻县区自筹压力,推动全市农村公路高质量发展。

    下一步,我局将积极向省交通运输厅沟通汇报,争取在“十五五”期提高中省对于农村公路项目建设的补助标准。同时也请您等代表、委员积极向上呼吁,共同争取上级对安康市交通发展的倾斜扶持。最后,衷心感谢代表们对我市交通工作提出的意见建议,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您们能一如既往地对我局工作多提宝贵意见,继续关心、理解和支持我局的工作。

     

     

     

    安康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716

     

     

    (联系人:梁钦      电话:0915-3200023)

     

     

     

     

     

     

     

     

     

     

     

     

     

     

     

     

     

     

     

     

     

     

     

     

     

     

     

     

     

     

     

     

     

     

     

     

     

                                    

     抄送:市政府督查室,市人大常委会人代选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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