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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关于综合执法进小区的建议
    编号 369 办理部门 安康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处理状态 已办结
    签发人 王 毅 签发日期 2024-07-15 10:00 发布日期 2024-07-16 17:00 类别 B
    正文

    “飞线”充电、养犬纠纷、噪音扰民、楼道杂物、占用消防通道、“住改商”......这些烦心事,每天都在很多小区发生。事都不大,但依照法律法规,这些事往往需要多个部门“联袂出场”。然而,这样的综合执法很难进小区,烦心事往往变成了糟心事。

    目前,安康中心城区有不同规模的小区近200个,居住人群达40余万人,上述问题每天都在发生,从执法责任上看是清晰的,如占用消防通道和楼道杂物是消防部门配合物业企业进行清理;小区养犬是公安机关的法定职责;噪音扰民是环保部门的职责范围;“住改商”是住建部门需要关注的问题。实际运行规划并非如此,像电动自行车上楼,光靠消防部门就解决不了,再如,养犬问题公安可以管,养猫则不属警方管理范畴。因此,需要综合执法,共同发力。

    建议:

    政府层面建立长效机制,使公安、交警、消防、环保、城管等综合执法进小区,破解车辆乱停乱放、楼层乱堆放、堵塞消防通道,及文明养犬等难题。引导各方携手共建和谐文明平安有序的生产生活环境。

    回复

    胡雷雷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综合执法进小区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落实小区执法职责情况

    《安康市物业服务与管理条例》第八十四条明确了相关执法部门的职责,主要是:发展改革部门负责物业服务收费政策的制定;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特种设施设备安全监管,监督检查价格公示,依法查处价格、计量等方面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负责监督检查治安管理、养犬、高空抛物等方面的事务;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对违反规划的建筑的认定,协调处理不动产权属登记方面等事务;生态环境部门负责监督检查污染环境的行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负责依法查处违规搭建,损坏绿地,任意涂写刻画、贴挂广告等影响市容环境的行为;应急管理部门负责消防和其他应急救援工作,消防救援机构负责具体实施;卫生健康部门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和应对处置等;人民防空部门负责查处破坏、侵占人民防空工程设施的行为,监督检查使用单位履行人民防空工程设施维护管理责任;住建部门监督建设单位履行建筑工程质量保修责任,监督检查建筑装饰装修等活动。监督指导维修资金筹集、使用和管理工作。协调处理物业服务与管理投诉案件;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物业服务区域内的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条例》实施以来,各执法部门按照职责,积极推进,“执法不进小区”状况大为改善,如:市城管执法局积极推进执法进小区工作。配套《条例》制定出台《违规搭建和破坏共有部分共用设施设备管理办法》《任意涂写刻画贴挂广告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程序,夯实执法责任;将规划管理、户外广告、餐饮油烟、三车停放执法权委托下放汉滨、高新两分局,市城管执法支队派驻汉滨大队队员34名,实行市区一体、共管共治共处,有效解决违规安装地锁、绿地种菜、私搭乱建、垃圾乱倒、油烟扰民等问题541件,拆除违规搭建522户5.6万平方米,清理野广告3.1万余处;围绕社区违法搭建多发、物业管理与城管执法衔接难等突出问题,设立社区城管工作室117个,派驻执法队员234名,定期开展巡查,推进城管执法向小区住户延伸。自2023年10月份以来,线上发现违建点位131处,线下核实115处,已整改拆除3处,其余按程序交办立案,依法推进整改。公安部门按照市人大要求正在制定《安康市养犬条例》,同时改进响应机制,对小区治安管理、危险品存放和高空抛物进行及时处置;消防救援部门联合住建部门开展燃气、停车占用消防通道专项治理,2024年上半年已开展消防演练28次,开展小区消防安全专项检查2次;住建部门牵头集中开展了小区“清楼道”“电动车停放充电”“燃气专项检查”的行动,依法依规查处了一批物业管理不到位、安全隐患严重的问题小区和当事人。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1.凝聚执法合力。今年,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要求提升物业服务管理水平,确保小区安全,市政府成立领导小组,市住建局牵头、组织相关执法部门和属地侦办社区开展中心城区物业服务管理质量提升行动,其中重要的措施就是推进执法服务进小区,要求各执法部门健全人员包抓网格化体系,落实“街办吹哨、部门报道”,合力解决小区内综合性难点问题。

    2.开展专项行动。一是按照物业服务管理提升行动部署,各执法部门配合市、区、镇办、社区四级网格化工作,对44个问题小区和111个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坚决消除停车占道、楼道堆放杂物、乱搭乱建、不文明养犬、飞线充电等问题,保障小区正常秩序;二是持续开展“城管进小区、执法面对面”“消防安全”“电动车停放充电”等专项治理行动,进一步督促物业企业履行职责,进一步规范业主遵规守约。

    3.优化监管效能。一是进一步优化响应处置程序,接到举报投诉能够第一时间处理违法违规行为;二是在小区公开公示执法部门和人员的联系方式,保障问题能够及时有效处置;三是建立执法部门协同机制,按照问题涉及的内容,由主要问题管理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协同,联合处理复杂性问题,必要时由镇办、社区牵头召开联席会议或共同现场办公;四是加强信息沟通机制,加快执法综合平台建设,将城管、住建、自然资源、市场监管、公安、消防等部门数据信息联通,充分运用小区“随手拍”等业主手机小程序,实现线上立案、现场核实、线上派遣、现场处置、线上结案、评价分析的闭环管理,切实提升执法监管效能。

    感谢您对物业服务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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