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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预防采摘食用野生蘑菇中毒的消费提示

索引号 szfgzbmsscjdglj-GK-2024-0698 发布日期 2024-07-09 17:00
来源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内容概述 夏秋季是各类野生菌生长的旺季,也是食用野生蘑菇中毒事件高发期。为防止广大市民因误采、误食有毒野生菌造成中毒事件发生,安康市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市民不要轻易采摘、食用野生蘑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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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市民群众:
  夏秋季是各类野生菌生长的旺季,也是食用野生蘑菇中毒事件高发期。为防止广大市民因误采、误食有毒野生菌造成中毒事件发生,安康市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市民不要轻易采摘、食用野生蘑菇。
  一、消费者要做好三“不”
  1.不采摘
  外出时,广大市民不要因为好奇或为满足口腹之欲采摘野生蘑菇或来源不明的蘑菇等,由于鉴别毒蘑菇并不容易,请不要轻易采摘。
  2.不购买
  勿从路边摊贩处购买蘑菇,即使在正规市场上购买野生蘑菇,也不能放松警惕,尤其是没吃过或不认识的野生蘑菇,不要偏听偏信,轻易买来食用。
  3.不食用
  为避免食物中毒,家庭要慎食野生蘑菇。集体聚餐、餐饮服务、民俗旅游等不要加工食用野生蘑菇,以确保饮食消费安全。
  二、食品经营者要做好三“要”
  1.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各类农(集)贸市场、餐饮单位、食堂等食品经营者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自我管理,严格把好原料进货关,进货渠道要正规,并做好原料进货登记台账。
  2.要严格挑选原料食材各类单位食堂,尤其是学校食堂严禁采摘、采购野生蘑菇,严禁利用野生蘑菇作为食品原料;对可食用的蘑菇、药食同源食材要严格挑选,避免有毒有害物质混入其中。
  3.要懂应急处置流程各类餐饮单位、食堂等要建立和掌握野生蘑菇中毒应急预案及处置流程。一旦误食野生蘑菇后出现恶心、呕吐、幻视幻听等疑似食物中毒症状,应尽早采用催吐等方法迅速排除毒素,尽快到医院接受治疗。
  三、属地监管要做好三“实”
  1.部门监管责任要落实要加强与教育、卫健、文旅等部门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落实监管责任。组织对各类餐饮服务单位、农(集)贸市场开展全覆盖检查,严防来历不明、辨识不清的有毒野生蘑菇上市销售。
  2.宣传引导工作要走实充分利用宣传专栏、部门官网、公众号等渠道广泛宣传正确鉴别和食用野生蘑菇的知识和方法,提醒广大群众不采、不买、不卖、不食用野生蘑菇。
  3.应急处置预案要做实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应急防范,及时处置各类食品安全事故。对可能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要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处置,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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