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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关于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为重点项目提供法制保障的提案
    编号 111 办理部门 安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处理状态 已办结
    签发人 王 珣 签发日期 2024-06-27 09:00 发布日期 2024-06-28 10:00 类别 B
    正文

    建设工程领域,在招标、融资、分包、征地和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等各个方面均存在一定的乱像,潜在的法律风险、维稳成本也在不断攀升。

    建议: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为重点项目、重点工程选派律师担任法律顾问。根据不同类型项目的发展特点、法治需求,统筹全市法律服务资源,实行“一项目一律所、一工程一律师”,为全市重点项目、重点工程,提供定制化、专业化、高效化的法治服务。一方面选派律师能够以专业能力为重点项目、重点工程在法律风险防范、企业安全生产、合同行为合规等方面发挥巨大作用;另一方面,政府选派的律师为政府负责,能够起到法律监督员的作用,让重点工程重点项目全程公开透明,可以有效防范工程领域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回复

    马远鹏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为重点项目提供法制保障的提案》111号收悉,经我委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贯通落实“三个年”活动,高起点谋划、高站位推进、高标准落实,重点项目建设氛围日益浓厚,带动牵引作用日趋显现。市发展改革委作为全市项目建设的牵头部门,高度重视项目推进工作,定期专题调度重点项目手续办理、要素保障情况。建立“一件事一次办”项目全周期环节审批事项办事指南,建立“线上监测预警+线下协调保障”机制,动态跟踪签约项目、开工项目、竣工项目进展,按季组织项目开工和观摩督导活动。2024年省市重点项目投资完成率超时序进度,成为全市经济稳增长的关键支撑。

        但正如您所指出的,在重点项目招标、融资、分包、征地和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等各个方面均存在一定的乱像,潜在的法律风险、维稳成本也在不断攀升,亟需提供定制化、专业化、高效化的法治服务。我市今年计划实施重点项目382个,其中有社会资本投资建设200个,占比超过一半。按照中省《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意见》有关市场主体公平竞争要求,项目建设实施是市场主体(项目业主)行为,同步考虑我市地方财力较为紧张,短期内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为重点项目、重点工程选派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困难较大。针对您提出的问题和建议,我委考虑下一步继续加强与市司法局的对接,定期为司法系统提供我市重点项目清单,积极打造市场主体(项目业主)与律师朋友们的交流平台,争取双方互通信息、互补资源、合作共赢。同时,进一步鼓励各项目业主积极聘请法律顾问,规范我市重点项目建设。

        再次感谢您对全市项目建设和安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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