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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关于推进“多网合一”,构建高效能网格化治理体系的建议
    编号 226 办理部门 安康市民政局 处理状态 已办结
    签发人 燕卫东 签发日期 2024-06-18 09:00 发布日期 2024-06-19 09:00 类别 B
    正文

    案由:

    网格化服务管理作为新时代破解基层社会治理难题的关键之举,是实现社会管理向社会治理转变的重要举措,经过近年来的不断创新发展,目前我市各行业部门划分各类网格约11万余个,选聘各类网格员约14万余人。但在推进网格化服务工作中,由于网格体系建设及服务管理工作缺乏统一规范、符合实际、行之有效的规范指引,没有专门的网格化服务管理机构等原因,造成各类网格职能交叉、体系庞杂、资金分散等问题,严重制约了网格治理效能的发挥。

    案据: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完善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的基层治理平台,健全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2021年8月,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全面推广“321”基层治理模式加快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实施意见》,要求构建全域全科全责网格体系,全面提升社会治理水平。

    建议:

    1.市级设置或明确网格化管理工作专责部门,强力推进“多网合一”,统筹全市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做到网格化服务管理事项统一归口,资源统一调配,人员统一管理。

    2.建立网格化服务管理经费保障机制,将网格化服务管理阵地建设、体系建设、日常运转、网格员奖补等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其中网格员奖补应与村民小组长待遇、本人劳动付出、个人心理预期相适应,确保网格员队伍人员稳定、作用发挥到位。

    3.按照“权随事转、人随事转、钱随事转”原则,凡需纳入网格服务管理的事项,各主管部门厘清权责利,将人员、经费、权力同步纳入,将更多资源下沉到基层网格,实现网格化管理政策集成、资源集聚。

    4.健全完善网格事项准入退出机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有关职能部门对本部门负责的网格服务管理事项,应当及时办结并反馈结果,部门应承担的工作任务进入网格后,应当对网格员进行业务指导,提供服务保障。

    5.探索推进网格化地方立法,从法律层面规范网格化社会治理工作运行,为基于网格化的服务管理活动提供法律遵循和制度保障,助推完善基层社会治理机制,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构建具有安康特色的社会治理新模式。

    回复

    方明兵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多网合一”,构建高效能网格化治理体系的提案》(第226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市民政局认真落实“五同”工作机制规范城市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推进城市城区党建引领“多网合一”工作

    一是优化网格设置。根据社区内人、地、物、事、组织等自然分布和服务管理状况,按照“便于治理、便于服务、便于自治、精简效能”和组织结构扁平化原则,科学划分社区网格管理服务区域。区分中心城区、城市郊区等不同情况,一般以小区、楼院、街巷等为基本单元,按300户至500户、1000到1500人科学划分“全科网格”。

    二是延伸组织链条。按照“社区党组织-网格(小区)党支部-楼栋党小组-党员中心户”的组织体系,稳步实现网格党组织全覆盖。原则上一个网格设立1个党支部或党小组。网格党支部书记(党小组长)由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或社区党员骨干担任,并兼任网格长。注重把业主单位、楼宇物业、重点企业党员负责人经组织程序选进网格党组织“班子”。

    三是提升服务质效。强化网格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加强网格党组织对网格内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的统一领导,把各类政策、资金、项目等整合进网格,确保网格党组织有资源有能力为群众服务。

    四是整合帮扶力量。统筹考虑单位力量分配是否均衡、单位业务职能与社区特点是否匹配、实际工作效果是否明显以及社区规模需求和承载力等情况,优化“双报到”机制,尽量避免出现同一单位包抓多个社区情况,确保力量精准下沉,资源精准对接,服务精准有效。

    方明兵委员,您提出推进“多网合一”,构建高效能网格化治理体系的建议,站位高、聚焦准、措施,对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本轮机构改革将市民政局承担“拟订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和社区治理规划、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等职责划入市社会工作部,下一步,我们将配合有关部门,参照您的建议,进一步规范城市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不断提升基层治理效能

    感谢您对全市民政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恳请您对安康民政工作多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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