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关于推进“多网合一”,构建高效能网格化治理体系的建议 | ||||||
编号 | 226 | 办理部门 | 安康市民政局 | 处理状态 | 已办结 | ||
签发人 | 燕卫东 | 签发日期 | 2024-06-18 09:00 | 发布日期 | 2024-06-19 09:00 | 类别 | B |
正文 |
案由:
网格化服务管理作为新时代破解基层社会治理难题的关键之举,是实现社会管理向社会治理转变的重要举措,经过近年来的不断创新发展,目前我市各行业部门划分各类网格约11万余个,选聘各类网格员约14万余人。但在推进网格化服务工作中,由于网格体系建设及服务管理工作缺乏统一规范、符合实际、行之有效的规范指引,没有专门的网格化服务管理机构等原因,造成各类网格职能交叉、体系庞杂、资金分散等问题,严重制约了网格治理效能的发挥。
案据: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完善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的基层治理平台,健全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2021年8月,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全面推广“321”基层治理模式加快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实施意见》,要求构建全域全科全责网格体系,全面提升社会治理水平。
建议:
1.市级设置或明确网格化管理工作专责部门,强力推进“多网合一”,统筹全市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做到网格化服务管理事项统一归口,资源统一调配,人员统一管理。
2.建立网格化服务管理经费保障机制,将网格化服务管理阵地建设、体系建设、日常运转、网格员奖补等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其中网格员奖补应与村民小组长待遇、本人劳动付出、个人心理预期相适应,确保网格员队伍人员稳定、作用发挥到位。
3.按照“权随事转、人随事转、钱随事转”原则,凡需纳入网格服务管理的事项,各主管部门厘清权责利,将人员、经费、权力同步纳入,将更多资源下沉到基层网格,实现网格化管理政策集成、资源集聚。
4.健全完善网格事项准入退出机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有关职能部门对本部门负责的网格服务管理事项,应当及时办结并反馈结果,部门应承担的工作任务进入网格后,应当对网格员进行业务指导,提供服务保障。
5.探索推进网格化地方立法,从法律层面规范网格化社会治理工作运行,为基于网格化的服务管理活动提供法律遵循和制度保障,助推完善基层社会治理机制,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构建具有安康特色的社会治理新模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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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
方明兵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多网合一”,构建高效能网格化治理体系的提案》(第226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市民政局认真落实“五同”工作机制,规范城市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推进城市城区党建引领“多网合一”工作。
一是优化网格设置。根据社区内人、地、物、事、组织等自然分布和服务管理状况,按照“便于治理、便于服务、便于自治、精简效能”和组织结构扁平化原则,科学划分社区网格管理服务区域。区分中心城区、城市郊区等不同情况,一般以小区、楼院、街巷等为基本单元,按300户至500户、1000到1500人科学划分“全科网格”。
二是延伸组织链条。按照“社区党组织-网格(小区)党支部-楼栋党小组-党员中心户”的组织体系,稳步实现网格党组织全覆盖。原则上一个网格设立1个党支部或党小组。网格党支部书记(党小组长)由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或社区党员骨干担任,并兼任网格长。注重把业主单位、楼宇物业、重点企业党员负责人经组织程序选进网格党组织“班子”。
三是提升服务质效。强化网格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加强网格党组织对网格内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的统一领导,把各类政策、资金、项目等整合进网格,确保网格党组织有资源有能力为群众服务。
四是整合帮扶力量。统筹考虑单位力量分配是否均衡、单位业务职能与社区特点是否匹配、实际工作效果是否明显以及社区规模需求和承载力等情况,优化“双报到”机制,尽量避免出现同一单位包抓多个社区情况,确保力量精准下沉,资源精准对接,服务精准有效。 方明兵委员,您提出推进“多网合一”,构建高效能网格化治理体系的建议,站位高、聚焦准、措施实,对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本轮机构改革将市民政局承担“拟订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和社区治理规划、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等职责划入市社会工作部,下一步,我们将配合有关部门,参照您的建议,进一步规范城市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不断提升基层治理效能。 感谢您对全市民政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恳请您对安康民政工作多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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