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关于加强社区护理站建设 推动社区居家医养结合的提案 | ||||||
编号 | 185 | 办理部门 | 安康市民政局 | 处理状态 | 已办结 | ||
签发人 | 燕卫东 | 签发日期 | 2024-06-15 10:00 | 发布日期 | 2024-06-17 09:00 | 类别 | A |
正文 |
案由:
随着中国人口老龄化的加剧,养老问题越来越突出,而我国的养老模式是“90-7-3”,即90%居家养老、7%社区养老、3%机构养老,居家养老越来越受到老年人的青睐,把养老寄托在配偶或子女身上,导致人民生活质量不高。2023年7月国家商务部等13部门研究制定的《全面推进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中提到“鼓励建立社区护理站,为行动不便的失能、残疾、高龄、长期患病老年人提供上门医疗护理服务。”
“家家有老人、人人都会老”做好社区医疗养老服务工作,既是为老年人解当下之急。社区是社会的基本单元,是广大老年人安居乐业的家园,也是推进医养结合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依托。“居家医养、社区医养、机构医养是养老服务的三种基本形态。”社区居家养老汇聚了老年人所需要的生活照料、医疗服务、医疗卫生、康复护理、文化娱乐、紧急救援等各类服务资源,建设社区护理站能为老年人提供常见病、多发病护理、慢性病护理、康复指导、心理护理、消毒隔离、健康管理、中西医诊疗、保健等服务,让老年人在家门口得到助医、助洁、助急、助餐、助浴、助购等医疗养老上门服务。
建议:
1、把建设社区老年护理站建设纳入财政预算,形成养老社区化的长效机制。
2、在建设规划上,建议由政府出面,鼓励私人和企业投资,以社区为依托,选址做到环境幽静、空气清新、交通便利,也可将政府公租房或闲置的公用房改建为护理站。
3、在日间照料内建立护理站,使社区医疗与机构养老形成有效衔接,让老人能在家门口享受到医养结合服务。
4、明确护理站功能定位。护理站是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经登记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机构。以护士为核心的各类护理人员组成的团队,为老年人以及长期卧床患者、婴幼儿、残疾人、临终患者等居民,提供上门访视、家庭护理和康复指导等社区或居家医疗护理服务。
5、护理站的设置应纳入各区区域卫生规划,相关规划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开公布。逐步将护理站与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社区日间照料服务机构同步设置、配套建设,鼓励各区政府、街镇通过社区综合为老服务中心等服务设施为护理站免费提供场地。
6、根据规划,按照公平、择优的原则,探索采用公开遴选等多种方式,选择符合护理站基本标准,以及开办经验丰富、社会信誉良好、管理方式先进的社会力量举办护理站。优先支持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及组织、医务人员举办护理站。
7、护理站可在所在区范围内开展社区或居家医疗护理服务。为满足适宜服务半径和护理质量要求,护理站可在所在区范围内设置多个执业点。
8、鼓励连锁护理站设立。支持护理站规模化、品牌化、标准化发展,对已取得本市《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连锁品牌医疗护理机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设置。对同一设置主体举办的连锁品牌护理站,可在同一法人主体下设置多个医疗机构,核定医疗机构冠名时可加冠同一品牌的名称。对涉及重复资质证明材料的可予以简化,方便连锁品牌护理站办理登记注册。
9、逐步建立和完善护理站社区护士规范化岗位培训制度,加强对社区护士的技术培训,保障护理站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发展环境,护理站护士、康复治疗士等专业技术人员在职称晋升、科研课题招标及成果鉴定、专业技术和职业技能培训等方面,享有与公立医疗机构同等待遇。
10、鼓励政府购买护理站提供的服务。鼓励选择符合条件的护理站承担公共卫生服务相关护理服务项目等任务,在考核评估的基础上,由政府部门以购买服务方式按照规定支付。护理站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符合条件的项目可纳入养老服务补贴支付范围。
11、鼓励和引导护理站纳入社区卫生市场信息资源整合平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发挥社区护理服务需求与社会提供服务机构的对接与统筹的核心作用。护理站可在医生开具的医嘱下开展护理服务,亦可接受委托与家庭医生组成团队开展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卫健部门要加强指导、管理和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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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
孙启长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社区护理站建设推动社区居家医养结合的提案》(第185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养老工作的关注与支持。随着人口老龄化问题日益凸显,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成为各级党委政府面临的重要课题。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养老工作,通过狠抓养老项目建设,不断优化城乡养老服务设施均衡供给,不断提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持续加强养老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全面提升养老服务水平,创新创优养老服务品牌,为我市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截至2023年底,全市市级和十县(市、区)实现公办老年公寓全覆盖,建成社区日间照料中心240个、覆盖率93%,农村互助幸福院1345个、覆盖率80%。培育发展民办养老机构24家,全市养老总床位达到2.52万张,其中护理型床位2781张,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55张,达到国家规划标准。
按照民政部《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标准》要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应满足日托老年人在生活照料、保健康复、精神慰藉等方面的基本需求,做到规模适宜、功能完善、安全卫生、运行经济。”老年人保健康复用房可包括医疗保健室、康复训练室和心理疏导室,即为日托老年人提供简单医疗服务和健康指导的用房、提供康复训练的用房。因此,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按照建设标准设置,已具备基础的保健康复功能。
下一步,市民政局将持续推动全省医养结合深入发展,不断加强顶层设计,提升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增强居家社区医养结合服务供给,推动安康市养老服务和养老事业发展。一是聚焦高龄、失能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的刚性需求,将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纳入相关规划,建设和改造一批以失能老年人护理功能为主的示范性公办养老机构,重点满足失能失智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需求。二是配合卫健部门支持安康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养老机构、养老服务设施全面开展医养结合服务,实现社区医疗与机构养老形成有效衔接,让老人能在家门口享受到医养结合服务。对于符合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卫生 机构转型为医养结合服务中心的或改建为养老服务机构(设施)的,纳入支持项目予以扶持。
我们将认真研究并积极采纳您的建议,进一步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共同推动护理站的建设和发展,为居民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医疗护理服务。再次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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