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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征求《安康市级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2024年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征集时间:2024-07-03 至 2024-07-17信息来源: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为持续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工作,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政发〔2021〕10号)精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审改办)牵头对《安康市级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2022年版)》进行了动态调整更新,形成了《安康市级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2024年版)(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社会公众可信件、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征求意见日期为2024年7月3日至2024年7月17日。 
      通讯地址:安康市汉滨区育才路113号安康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政务服务管理科  
      邮政编码:725000
      电  话:0915-2392381  
      传  真:0915-2392379
      电子邮件:akssgb2020@163.com

         2.解读说明


    解读说明
      一、起草背景
      依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政发〔2021〕10号),2021年8月,市审改办牵头起草了《安康市级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2021年版)》,市政府以安政发〔2021〕12号文件进行了公布。2022年1月,市审改办组织对清单进行了调整更新,以安政发〔2022〕2号文件发布了《安康市级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2022年版)》,此次依据有关管理制度,再次对清单进行动态调整更新。
      二、起草过程
      为全面贯彻上级文件精神,市审改办结合《安康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安康市行政备案事项清单(2023年版)》,牵头对2022年版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再次进行调整更新,形成《安康市级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2024年版)(征求意见稿)》。完成了16个部门意见征询,并对反馈意见逐条进行了吸收修改,形成了目前这一稿。
      三、主要内容

      相较于2022年版,2024年版清单事项总数由66项调整为43项(其中通过改革直接取消审批9项、法律法规取消审批3项,根据有关文件调整为省级事项3项,依据2023年版行政许可事项转为县级事项6项,合并删减3项,新增1项)。目前,审批改为备案1项,实行告知承诺4项,优化办理流程38项。


      意见反馈:https://www.ankang.gov.cn/Content-273163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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