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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政府机关门头维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索引号 719776475-GK-2024-0831 发布日期 2024-04-12 15:38
来源 本站原创
内容概述 安康市政府机关门头维修项目潜在的供应商可在安康市汉滨区南井街安怡大厦1302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04-25 15:3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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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康市政府机关门头维修项目潜在的供应商可在安康市汉滨区南井街安怡大厦1302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04-25  15:3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XHYFSZC-2024-04-1
  2.项目名称:安康市政府机关门头维修项目
  3.预算金额:598,000.00元
  4.最高限价:598,000.00元
  5.采购需求:安康市政府机关门头维修项目,1项。 采购预算:598,000.00元。 项目概况:安康市政府机关门头维修(具体内容见工程量清单)。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项目用于安康市政府机关门头维修项目
  6.合同履行期限:工期30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4)《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8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8)《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陕西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关于深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5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审计的2021年至今任意一年的审计报告(至少应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三个月的可不提供);
  (3)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提供自成立后至今连续缴存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三个月的可不提供);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单据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三个月的可不提供);
  (5)投标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非法人投标供应商参照执行);

  (6)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的书面声明;

  (7)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截止时点为招标文件发出至投标截止时间内,网页截图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视为不合格供应商;

  (8)供应商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9)拟派项目经理具备相应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安全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
  三、 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2024-04-15至2024-04-19  上午:09:00-12:00  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
  地点:安康市汉滨区南井街安怡大厦1302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300.00元
  购买须知:投标供应商请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后附法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只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陕西鸿源沣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处进行投标备案登记并交纳费用。 
  四、 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2024-04-25 15:30
  地点:安康市汉滨区南井街安怡大厦1302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安康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地址:安康市汉滨区育才路113号
  联系电话:133992575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鸿源沣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安康市汉滨区南井街安怡大厦1302室
  联系方式:0915-31166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电   话:17709156783 

陕西鸿源沣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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