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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中医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和紧缺特殊专业人才公告

索引号 719776475-GK-2024-0638 发布日期 2024-03-26 17:52
来源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内容概述 为进一步加强医院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及相关规定,拟面向社会统一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和紧缺特殊专业人才1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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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强医院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及相关规定,拟面向社会统一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和紧缺特殊专业人才1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岗位年龄要求45周岁及以下的应为1978年3月及以后出生,岗位年龄要求50周岁及以下的应为1973年3月及以后出生;
  4.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条件,学历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专业目录为准,毕业证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验证,在国(境)外取得的毕业证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http://www.cscse.edu.cn)认证,学历学位认证书中需明确学位和专业领域名称;
  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5.具有相应医学专业资格证书、执业证书;
  6.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2024年安康市中医医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见附件1)的要求为准。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需要回避的;
  4.新招录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二、招聘原则和程序
  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进行。
  (一)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在安康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ankang.gov.cn)、安康市卫健委网站( https://wjw.ankang.gov.cn/)、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ankang.gov.cn)发布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2日至4月3日
  2.报名地点:安康市中医医院人事科609室(安康市汉滨区巴山东路47号)
  3.报名提供资料:应聘人员报名前在网站自行下载并按要求如实填写《安康市中医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和紧缺特殊专业人才报名表》一式两份,同时提供本人二代身份证(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有效验证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信网www.chsi.com.cn打印),如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必须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报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http://www.cscse.edu.cn打印),相应的医学专业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等招聘岗位所需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2份及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材料;近期正面免冠2寸照片3张。报考人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必须提交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符合事业单位或公务员管理规定的同意报考意见(开具时间必须在报名时间之前),无同意报考意见的不能通过资格审查;在我市各级公立医院工作的非在编人员,必须提供本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意见。
  4.资格审查: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后,报考岗位不能更改。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三)面试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面试的时间及有关要求在安康市卫健委网站另行公告。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时间为10分钟,面试重点测评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以及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宣布,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确定为进入体检人员。
  面试结束后,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在安康市卫健委网站及时公布面试人员面试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四)体检
  体检由安康市卫健委统一组织在三级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除行业有特殊要求外,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的有关事宜在安康市卫健委网站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五)考察
  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名单,由安康市卫健委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考察对象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对体检合格者,再进行考察。
  (六)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在安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安康市卫健委网站、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事业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拟聘人员姓名、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职称资格等情况。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七)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安康市人社局核发《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核准单》和《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
  新聘用人员凭招聘通知书办理人事、户籍迁移等有关手续,不再办理派遣、调动手续。新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他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 5 年,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得以工作需要等名义借调、调动到其他单位工作或参加其他单位招聘(考)。
  三、有关要求
  (一)纪律要求
  严格执行招聘工作方案,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严格执行保密和回避规定。对在报名及招聘中弄虚作假、骗取资格或不符合应聘基本条件、岗位资格条件的人员,一经查实即按照有关规定终止相关资格或取消聘用,并作出相应处理。对于因报名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误报、误审进入面试环节的,将对该报名人员的成绩按无效处理。对招聘人员的资格审查,既有报名时的审查,也包括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的监督,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对公开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重要提示
  本次招聘面试,均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若出现假借高层次人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工作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后续信息发布,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安康市卫健委网站公告,因未读、误读公告造成的相关延误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安康市中医医院0915-8183615
  监督电话:安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0915-3212068,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15-3212252


安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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