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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安康市消费者协会致广大消费者的一封信

索引号 szfgzbmsscjdglj-GK-2024-0204 发布日期 2024-03-13 10:00
来源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内容概述 在第四十二个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到来之际,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安康市消费者协会向你们表示最诚挚的问候和感谢!感谢你们一直以来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信任,感谢你们对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的关注和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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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消费者朋友:
  在第四十二个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到来之际,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安康市消费者协会向你们表示最诚挚的问候和感谢!感谢你们一直以来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信任,感谢你们对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的关注和参与。
  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国家保护。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依法享有安全权、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和求偿权。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安康市消费者协会特向广大消费者作出如下提示:  
  (一)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消费者在日常消费中,要熟知相关商品和服务的属性,积累和丰富消费常识,提升对商品和服务的理解及辨识能力,从而更好地满足消费需求和提高消费质量;学习和掌握消费维权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提升自身法律意识,善于发现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积极行使消费者监督权,运用法律武器捍卫合法权益。
  (二)科学理性消费。要养成良好的消费习惯,倡导绿色消费,科学理性消费,拒绝过度消费,杜绝浪费;远离传销、非法集资和诱惑性较强的消费“陷阱”,明辨虚假宣传、欺诈销售和不法会销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房地产、汽车、教育培训等重要商品和服务的消费以及预付费消费时,在经营者选择、合同订立等方面要慎重,要选择正规合法和信誉度较高的经营者,签订购销合同时一定要对商品和服务的价格、交付方式和时间、违约责任以及救济途径等方面进行明确,同时要对商品和服务的前期营销宣传、经营者的口头承诺等进行证据固定,谨防违约时证据缺失。
  (三)积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与经营者协商和解;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日常消费中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随时直接拨打12315投诉举报热线或12345便民服务热线,也可以通过微信小程序或在网页上登录全国12315投诉举报平台进行投诉举报。
  消费者权益保护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让我们携手共建,共同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的发展,为构建和谐社会、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贡献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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