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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 | 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安康市中心城区2021年度城镇基准地价更新和调整成果的通告 | 公开目录: | 市政府文件,行政事业收费,稳经济 |
索引号 | 719776475/2024-0558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4年03月07日 |
文号 | 安政函〔2024〕31号 | 公开日期: | 2024-03-08 09:30 |
有效性 | 有效 |
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安康市中心城区2021年度城镇基准地价更新和调整成果的通告
安康市中心城区2021年度城镇基准地价更新和调整成果已经省级审查验收通过,现予以公布,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施行。施行中有关问题由安康市自然资源局负责解释。
安康市人民政府
2024年3月7日
公文PDF原件:安政函〔2024〕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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