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农业农村局(市茶叶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719776475-GK-2024-0241 发布日期 2024-01-26 14:10
来源 安康市农业农村局(市茶叶局)
内容概述 安康市农业农村局(市茶叶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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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陕西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有关中、省规定,结合安康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现向社会公开安康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内容涵盖安康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年报电子版可在安康市农业农村局(市茶叶局)门户网站http://nyj.ankang.gov.cn查询下载。
  一、总体情况 
  (一)持续深化主动公开。2023年,市农业农村局(市茶叶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市政务公开办有关工作要求,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以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平台,规范做好了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公开。及时公开《安康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银农直连”资金结算实施细则(试行)》(安规〔2023〕009—农业农村局001)《安康市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土地经营权行政审批实施细则》(安规〔2023〕010—农业农村局002),强化规范性文件调研起草、征求意见、发布解读、回应关切全流程系统化管理。二是加强重点信息公开。主动公开《安康市农村集体经济合同清理规范专项行动工作方案》《2023年安康市秋冬季农业领域大气污染治理工作方案》《安康市畜禽屠宰“严规范促提升保安全”三年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及时发布2023年粮食安全、特色产业、农村集体经济、乡村振兴领域等相关政策,以有力有效的信息公开,强化监督管理,提升服务水平。三是强化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发布政策解读信息3条,以市政府新闻发布会形式开展高质量政策解读3场。依托“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政务公开专区、网站等平台,为农民群众提供“一号答”“一站式”的政策咨询服务50余次。
  (二)依法做好依申请公开。对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分情况及时给予答复,为公众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务,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准确、有效。今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9件,均为自然人申请,均按照相关要求及时进行答复处理。
  (三)规范政府信息管理。一是强化人员保障。成立安康市农业农村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局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形成工作合力,切实提高信息公开水平。二是严格信息审核。按照“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对发布信息实行三级责任制,确保发布信息准确性和合理性;修订完善《安康市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公开发布内容进行保密性审查,确保发布信息均不涉密。
  (四)强化公开平台管理。2023年,市农业农村局门户网站独立用户访问总量52900个,网站总访问量824000次,在“安康市农业农村局”网站上主动公开信息1594条,在“安康农业农村”微信公众号上发布信息469条,在“安康农业农村”政务微博上发布信息125条,发布信息涵盖农业新闻、特色产业、三农服务、三农政策、行业动态、部门文件、市场信息等内容。积极开展与新闻媒体合作,充分运用新闻媒体公开政府信息,在《人民日报》客户端、《农民日报》《陕西日报》《农业科技报》、《安康日报》、安康电视台、安康人民广播电台、安康新闻网等中、省、市主流媒体宣传全市农业农村工作新成效、新举措新闻稿件190余条。
  (五)健全监督保障机制。2023年,我局注重加强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工作,严格贯彻执行《安康市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安康市农业农村局新闻发言人制度》等规章制度,真正做到“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谁上网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要求,加强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和队伍建设,全力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安全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9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9

0

0

0

0

0

9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9

 0

 0

 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主要体现在:一是涉农政策到达率、知晓率和查阅便利性还有差距;二是政策解读方式多样性和推送精准性还有差距;三是在推进政务公开规范化、科学化、经常化方面还有待进一步探索和完善。
  (二)改进措施。一是紧紧围绕粮食安全、稳产保供、高标准农田、农业园区、和美乡村等重点领域重点工作,打通政策性文件公开的“最后一公里”,便利公众查阅和获取,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提升社会满意度。二是持续创新政策解读形式,立足农民群众视角开展多层次解读,充分运用新闻发布会、政府信息公开专区、政策解读专栏等开展政策文件现场解读,不断提高政策解读质量,有效提升政策传播率和到达率。三是切实推进公开平台建设,对照政务公开规范化建设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加大指导和督促力度,进一步拓展公开范围、加强载体建设、扩大公开内容,做到真公开、全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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