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财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719776475-GK-2024-0230 发布日期 2024-01-26 15:15
来源 安康市财政局
内容概述 安康市财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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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市财政局特编制本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市财政局通过财政局官方网站发布信息1976条,其中市县财政信息1063条、政府采购6条、绩效评价80条、直达资金信息16条、预决算信息30条、会计信息33条、减税降费信息62条、乡村振兴信息10条、政策解读6条、其他财政信息670条。建议提案43件,其中省人大代表建议2件,市人大代表建议20件,市政协委员提案21件,办复率、满意率均达到了100%。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为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根据《陕西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示范文本》中依申请公开流程规范,明确了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办公室,由局办公室专人负责办理。2023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件11件,内容涉及预决算情况、减税降费、专项债务、土地征收补偿等,多数为大中院校学生毕业论文使用,按照要求均已在时限内妥善进行了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为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市财政局成立了网站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完善了《安康市财政局网站管理办法》,规范网站建设,明确了各科室责任,确保所有需要公开的政务信息都能得到迅速及时公开。同时,明确一名局领导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对外公开的内容未经领导审批不得擅自对外发布,确保信息的准确性、权威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扎实推进政府网站优质规范发展,严格遵循“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遵守上网信息审批制度,切实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把好政治关、政策关、文字关。配合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建设工作,完成“监管督办”系统各项工作任务,积极接入国家电子政务外网平台,实现与市“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深度融合。同时,网站智能问答平台已于8月正式上线,社会公众可以通过登录安康市财政局网站点击“政策文件库”“政策问答库”“智能机器人”专栏,实现对我市财政规范性文件等内容的在线检索查询和全文浏览。
  (五)监督保障和机制建立情况。印发了《安康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安康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制度》《安康市财政局政务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安康市财政局网站重点栏目内容保障责任清单》《安康市财政局网站日常值守、巡查制度》等系列管理制度,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并按照要求公开发布了网站季度自查结果。同时,在办公大楼内设立了政务公开及政策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等,搭建了较为完备的公开平台,促进了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3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804.9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1

0

0

0

0

0

1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7

0

0

0

0

0

7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

0

0

0

0

0

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1

0

0

0

0

0

1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及时;二是公开的形式还不够充分,政策解读文字居多,结合图表、视频较少。
  改进措施:一是强化政务公开理念,提高有关科室和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加强日常管理工作,规范信息公开办理流程,丰富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二是坚持完善信息发布机制,建立健全信息资源收集、审核制度。加强政策多样化解读,进一步推动网站健康有序发展,确保网站信息的准确性、多样性、安全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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