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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市出台五大举措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

    作者:王传传 时间:2024-01-25 11:09 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字号: 打印

      临近春节,生猪产品消费进入高峰期,为切实维护生猪屠宰行业秩序,保证生猪产品质量安全,保障节日期间猪肉生产供应,我市出台五大举措严厉打击生猪屠宰违法行为。
      加大排查力度,严打私屠滥宰。采取定期检查和突击检查相结合,加大对城乡结合部、主要交通道路周边、已取缔的私屠滥宰点等私屠滥宰易发多发区域的排查和巡查力度,严打借杀“年猪”之名,行“私屠滥宰”之实。对群众反映强烈、屡禁不止的私屠滥宰窝点坚决予以取缔,对从事私屠滥宰活动或者为私屠滥宰活动提供场所、储存设施的单位和个人依法顶格处罚。对涉嫌非法收购、贩卖、屠宰病死猪,私设生猪屠宰厂(点),加工制售病死猪肉产品的违法案件,及时向公安机关移交案件线索,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紧盯定点企业,规范屠宰行为。督促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履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染疫和病害产品无害化处理。依法顶格处罚肉品品质检验制度不落实,代宰生猪只收费不检验,收购、屠宰、加工、经营染疫或者疑似染疫、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生猪,注水、注药或者注入其他物质等违规行为,严防相关生猪产品披上合法外衣,流入市场,不断规范生猪屠宰行业行为。
      强化部门联动,凝聚工作合力。加强与公安、市场监管部门信息互通、联合执法等协调联动,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形成执法合力。加大对养殖、屠宰、加工、经营等生猪产品全链条各环节检查力度,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责权限和职能优势,协同作战、齐抓共管,堵塞监管漏洞。
      畅通举报渠道,接受群众监督。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受理、收集群众举报和反映问题线索,逐一进行核查,确保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反馈。对在专项行动中出现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行为,造成食品安全隐患的,要予以严肃问责。加强舆情监测,认真核查处理媒体披露的问题,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公开案件查处情况。
      注重科普宣传,增强安全意识。加大科普宣传力度,不断创新宣传方式和手段,加强畜禽屠宰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宣传解读,提升科学健康肉类消费理念。做好典型经验总结推广,宣传行动成效,曝光典型案例,营造有利于畜禽屠宰行业健康发展的环境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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