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时期,中国农村发展的核心仍然是“三农”问题——农民、农业、农村。安邦智库的研究人员提出,与过去的不同有两点:一是新时期的“三农”问题被统一到了“乡村振兴”大旗下,并且与“共同富裕”挂上了钩;二是解决“三农”问题不能局限在农村范畴,需要在开放系统下,结合新型城镇化和城乡协同一起来谋划和发展。
如何才能以乡村振兴为核心,有效解决中国的“三农”问题?这实际上是个复杂的系统发展问题。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至2020年11月份,中国内地居住在城镇的人口约9.02亿人,占63.89%(同期我国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为45.4%);居住在乡村的人口约5.1亿人,占36.11%。“三农”问题是至少涉及到超过5亿人的发展问题(按户籍算农村人口约7.7亿),如此巨大的发展任务,千头万绪,没有灵丹妙药。
必须要抓住那些有全局带动作用的关键问题,通过推动抓手型问题的改革突破和解决,来带动或推动“三农”问题的系统解决。
第一,“三农”发展必须结合新型城镇化来一起解决。长期以来,中国存在明显的城乡二元结构。今后的“三农”发展不仅是要实现乡村振兴,而且要推动乡村综合生活水准和公共服务接近城镇水平。这种背景下,必须结合城镇化的下半场来发展乡村。乡村城兴与城镇化的结合与协同,可以体现在多个方面,如协同规划、一体化的交通、产业发展、要素交流、人才交流等各个方面。
第二,“三农”发展必须在土地改革方面有所突破。我国农村土地属于集体所有。这里所指的农村土地改革并非要超越集体所有制,而是在集体所有制之下进行改革。对于宅基地的改革,应该在充分确权、土地改革级差地租返还农民的前提下,提供若干种改革模式(如原地保留、置换后向中心镇集中、完全货币化处置等)让农民选择,通过宅基地改革,整合并扩大乡村产业发展空间。对于农业用地的改革,可立足于土地承包这一基础制度进行优化和改进。一是恪守基本农田红线,保证“农地姓农”、“粮食安全”等基本目标;二是充分尊重农民对承包土地的权益(承包权、使用权、收益权等),相关利益不得减损,不可湮灭,可以继承;三是尊重乡村和农业基本规划,在合理规划之下推动农业用地改革;四是对农民承包地的权利,在严格确权的基础上充分权益化,使得农民的承包地权益超越物理空间意义上的承包地,而放在更大的农业用地空间规划之中统一安排,为今后农业产业的规模化经营创造条件。
第三,“三农”发展必须吸引城市工商资本下乡。可以肯定的是,如果没有外来的城市资本进入,乡村振兴将无从谈起。原因很简单,乡村振兴不能在封闭体系中进行,中国农村普遍较低的资本积累水平、产业水平、技术水平和人才供给,都无法在一个封闭体系中实现振兴。我们之所以首先强调结合城镇化来推动乡村振兴,就是为了打破这种封闭系统。只要有合适的政策,应该大力鼓励城市工商资本下乡,鼓励各种投资公司、农业公司、旅游公司、物流公司、电商公司、预制菜公司……进入乡村,以市场化的方式参与到乡村振兴之中。城市工商资本下乡,带来的远不只是资本,还有人才、知识、信息、技术、管理、服务、标准、市场渠道等多种资源和要素。
第四,农民不再是终生身份,而是一种专业的职业。在未来的乡村发展中,在充分对农民利益进行确权(核心是宅基地利益、承包地利益)的基础上,农民不再是与农村户籍终生捆绑的身份符号。农民的子女,完全可以在继承农民权益的基础上成为城里人;而到农村种地的新农民,完全可以是对农业有兴趣的投资者,是各种农业公司带来的专业农业技术人员,或者是各类专业中介公司的服务人员。只有农村有产业在、有市场在,市场中有农业投资公司、各类农业公司在,就不会缺少专业化的职业农民。这种转变的一个重大作用,是可以有效解决农村人口流失之后的人才缺乏问题。
第五,未来的农村发展,可以总结为“五化”。农业产业化。农业要成为一个有更高收益的、更高产出的一个产业、更多科技含量的一个产业。农民职业化。今后种田的农民是一个职业,而不是一个身份,农民职业化实际上是为更多企业、更多的农村以外的人口去从事农业这个职业提供了空间。服务专业化。发达国家的农业的发展,所谓的发达跟专业的农业、产业化的服务机构有关。发达国家的农业从种子、化肥、田间管理、打农药、收割、存储、销售等都有专业机构、中介机构来服务。土地集约化。土地应该在通过一系列的改革集中、连片、扩大它的规模。产业规模化。如果我们把前面的计划都做好之后,农业作为一个产业,它未来的规模跟过去相比会有一个很大的提高,比过去更加深入,也有更多的科技的含量,能够接受更多的资本,产出更高,品质会更好。这时候对中国的粮食安全的保障作用会更强。
如前所述,中国解决“三农”问题、实现乡村振兴,是个超级复杂的系统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不可能靠一两招灵丹妙药,需要系统推进、久久为功。不过,需要优先考虑上述几个最基本的改革问题,才能为乡村振兴奠定制度性的基础。
(本文为编者根据“安邦智库”有关研究成果摘编)